2007年3月
王力雄
西藏有数百年政教合一的传统,达赖喇嘛至今仍有这样的地位。西藏境内的宗教也广泛影响世俗事务。在这种背景下,西藏实行代议制并非一定能获得民主实质。即使法律禁止政教合一,不许神职人员参加竞选,也会有很多虔诚百姓按照活佛喇嘛的意旨投票选举。
民主精神首先是个人意识的觉醒和多样化选择,如果多数人把自己的政治判断和管理社会的权利交给宗教人士代行,那已经是神权意志的延伸。宗教介入政治就不必非得通过掌权,恰恰通过民主就可以做到。如果有一天神权不巧落在一个专制者手中,民主甚至可能发挥专制的作用。
这种担心不是为了反对宗教,而是考虑如何既不损害宗教在西藏的命脉地位,又能防止宗教对政治的介入。这也是达赖喇嘛多年思考和强调的。民众置身大规模的代议制选举,不了解应该选谁,因此才会把宗教领袖的指示当作依据。而在递进民主制中,基层选举是在小范围的委员会,不存在不了解的问题,因此会以选谁对自己有利作为投票标准。宗教只是伦理背景,不会成为具体的政治指令。而在高层选举中,选举者是对自己代表的自治体负责。就算宗教可以影响基层民众,只要得到本委员会的支持,也不必顾虑宗教界的态度。
递进民主制有两方面功能,一是能把散漫化的人群组织起来;二是能把强势的宏观因素阻隔在外。这两种功能都很重要。代议制是一种宏观政治,因为与同样宏观的宗教重叠,因而容易受影响,或者就得反过来限制神权。递进民主制却可以在无需挑战宗教权威的同时,把宗教与政治分离在互不重叠的范围,避免二者冲突。这对于以宗教为本,同时又必须跨入现代政治的西藏,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