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3月
王力雄
我在藏区农村听到这样一件事,政府搞扶贫项目的干部下乡,询问最贫困的老乡怎样才能最快实现脱贫,老乡很实在,回答说让我儿子当村主任。我认为这是笑话,但讲给我听的人很认真地保证是真事。
我去的农村,村主任每年的正式工资只有一千多元,其他村干部更少。不过工资不是当干部的主要吸引力。藏区农村的钱主要来自上级拨款,村干部可以从上级拨款中得到远超过工资的个人利益。首先他们把上级拨款说成是自己努力的结果,因此他们跑政府部门、拉关系等付出的时间要有工钱,花了多少时间是由他们自己说了算;还有差旅费等,他们说多少就报销多少,其中肯定会有水分;另外拉关系要送礼,甚至还要暗中送钱,这种违法之事在目前中国变得名正言顺,但到底送了多少礼和钱,又是名正言顺地不可泄露,于是便成了村干部最方便贪污的黑洞。
除了在拨款过程中得到好处,拨款到位后又是村干部捞好处的机会。给谁不给谁,给多少,要视跟自己的关系亲疏来决定,或者看自己能得到多少回报。拨款的使用因此变成一种明目张胆的分肥。支配拨款在藏区是一种最大的权力,贪官可以从中得到很多交换。这种现实也在农村激发了家族势力参政,为了让拨款尽多惠及自己,每个家族都争取由自己人当干部,以致引发一系列矛盾和冲突。
按照现行体制,藏区村主任一般会成为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他村干部会成为乡人大代表。人大代表没多少实际职权,但因为目前政府官员要走人大选举的过场,选举时往往会有私下活动和交易,包括拉票、贿选等。每次开人大会议的时候,村干部天天都被各方拉票者请去吃饭,还能收到各种礼物。他们手中的选票完全变成了个人筹码,投票不是出自对民众有利,而是自己得到最多的好处。
老百姓常说中央好,地方坏,然而地方之所以坏,深层原因正在于社会没有实现真正的民主和自治。藏区乡村事务和管理都由国家拨款,被北京当作自己的恩惠,表面看似乎减轻村民负担,然而却会使乡村自治失去基础和动力,村民只是被动地等待。既然是政府的拨款,当然只能由政府或政府的代理人进行支配。而村民没有当家作主的权利意识,乡村干部才能方便地瞒上欺下,把职权当作自我牟利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