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
一旦人们按社会契约给予某一主权者以权威,他们就使其成为不受限制的代表了-647
逐层递选制真正实现主权在民——递进委员会,并且把执行者置于经验范围的监视和随时选举,上述即不成立。
需要将代表制和代表性区别开来。-646
在目前政治制度中,代表制的代表往往没有代表性,迎合、作秀、私利等,而理论上可以有更具代表性的精英,问题是他们怎么产生,是一个不受制约的特权阶层。DX本身是有代表性的代表制——矢量和。
委托论与独立论之争-647
DX的当选者在委员会的总体决定(委托)中有操作上的充分自主性(独立),但那是从心所欲而不逾矩。因为结构保证他一超越委托,立刻受到致命约束。
议员是作为被委派的使者或代表人,还是作为独立的审议会成员是大不同的。欧洲自由派和保守派政治家倾向加强议员的独立性,不应该受选民判断的约束,激进派者采纳代表的模式-649
DX既是代表,又是审议会——理性的逐层提炼
因为有政党,选民不仅是选个人和政府,也是在选择党和纲领。然而政党政策往往是模糊易变的。-649
政党的这种作用是大规模民主的技术解决办法,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为选民即使对政党的政策也搞不清楚(主持人让布什和戈尔解释他们的区别在哪里),只能知道一个大概的倾向(如民主党和共和党)。何况他们不能直接制约政党。DX可以彻底解决这个难题。
主权的属性:1、政治法律体系的最高权力;2、次序上具有最后决策权;3、效力的普遍性,影响一切行为;4、自主的独立性,对其他任何权力的非隶属。-725
“朕即国家”的时代最高权力只能被固定在某个位置,在美国那样的复杂的联邦民主制度中,“最高”权力趋于成为“终极”权力,因为决策程序能够造成不同的政治中枢。……民主是分享权力,制约权力和法治-725
主权的首要标志不是不可分性,而是终极性,主权能够清晰地分割为许多成分,但是丝毫不损害决策的终极性-726
从这个角度,DX对以往的主权概念都不符合,它是真正的主权在民,是对古典主权概念的颠倒,最高权力被分割到最散程度——社会所有成员(主权者),终极的决策看似来自上面,但却是以委员会的方式递进上去的,不是领导人自由做出的,所以终极所在还是社会全体成员。
而目前的代议制民主只是把权力分成几部分,彼此进行横向制约,还是没有改变自上而下的格局,在产生制约的同时也降低了效率。
权力的分立——如立法权独立的一个弊病出自“授权立法”,议会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相应的专业知识“通过近代公众舆论所要求的大量立法”,危险在于授予的权力被滥用(尤其是被授权立法的往往是相关的专业部门,会夹带对自己有利的私货)。立法机构缺乏时间和知识监督,而公众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滥用就变得难以被防范。-187
在DX一是大量立法已经被分散到下面各层,需要每个层次自己立法的数量不多,所以大部分可以承担;二是立法为委员会的主要工作,每个委员自己虽然不一定是法律专家,下面有专搞法律的人员或班子,都是从自己的层块出发考虑问题,这样的委员综合在一起,所通过的法律就会防止私货进入;三是数量不多的委托立法(尤其在国家一级可能需要专业部门的意见),必须经由委员会批准,也就是一定会通过每个委员下属的专业法律人员的审查,从本层块的角度考虑利益关系,能够获得通过的,一定是没有“偏离”的。
参与民主制的拥护者强调把决策分散到较小的团体,增加地方的决策机会和更多的平民表决。由于热衷者对参与的代价估计过低,而对人们从参与中得到的满足估计过高,导致参与民主制的热情盛衰不定。-189
DX的参与是不需要推动的,是日常生活的方式,远超过参与民主制希望的那种分散规模,是每一个人的参与。这种参与没有代价,或者说,代价远低于现在被认为成本最低的代议制民主。
早期区分政体的某些标准:一人统治(君主制);一些人统治(贵族制度);多数人统治(民主制),分别又有三种蜕变形式,君主制的是独裁统治,贵族制的是寡头统治,民主制的是暴民统治。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指出民主制是将感情置于理智之上的统治;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告诫民主政体是无节制的(和寡头统治一样),容易造成贫富差距、政治上的不稳定和草率从事。-190
民众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直接行使统治权-224
DX打破这一结论。
与建立在分权说原则基础上的总统制政府不同,议会制包含着行政权与立法权联合的意思-519
三权分立在西方制度中不是绝对的,逐层递选制的权力合一也不是和西方制度绝对矛盾的
代议制政府是责任政府(政府和阁员必须在议会不信任的情况下辞职)……所以代议制政府也是政党政府,哪里党纪越严,哪里的代议制政府就越成功(不下台)。-519
因而成为政客政治,DX要破此。
当某些特定的社会中的民族内聚力开始足以容忍政治分裂,并容忍为权力而进行的有组织的竞争制度化之时,(政党制度才有基础)-520
以此标准,中国可能离得还远。
政党是将国家机构与公民社会机构联系起来的机制(以迎合民意或社会集团意志的方式)。-521
DX有直接渠道,而不需要这种机制。
政党运行于政治体制的正式(法的)和非正式(社会的)部分之间的交界上,它不同于利益集团,因为它不仅仅谋求对合法的立宪权力结构施加影响,而且谋求占据其中的职位。
政党在政治体制内的主要功能是目标指定;利益表达;社会化和动员;精英的形成与遴选。-521
民主制度的政党基本功能就是为了在大规模选举中竞选成功,逐层递选制的经验范围选举没有政党功能发挥的余地,所以政党多余。它可以继续存在,但和利益集团将是一致的。
少于6个政党,存在向温和多元主义发展的趋向,多于6个,存在向极化多元主义(与适度多元主义相对)发展的趋向。-527
极化多元主义中,5个以上的相关性政党处在一个并且是同一竞争层面上(例如未来西藏在要求独立的层面),它们之间的竞争性相互作用便刺激了极化的发展。反之,适度多元型体制也可以有5个以上的政党,但它们认同的层面是多维多向的,任何特定层面的竞争都只限于其中3、4个政党参加。-537
中国未来的骤然民主化,可能出现公司热一样的建党热,为了在千百个党中得到突出,最好的办法是极端表现。
西藏可能趋于独立的道理也在这里。
多元社会备界定为“一种包含着两个以上的成分或社会秩序的社会,这些成分或社会秩序在一个政治单位共存,但互不关联”
如何在多元社会实现稳定……根据“高墙造就好邻里”的道理,遏制紧张状态的最佳方法是使各个集团保持分立状态,而不是要求他们彼此融和。为此设计诸多方法,如比例代表制、总体联合制、联邦制、权力下放、社区代表制、以及更为普遍的联合民主制-535
DX对此而言应该最好的办法。能够在最小的单元最分散的状态下保持完整的异质状态,而不是那种大规模的划分和割据,也会造成冲突、分裂。
崇尚多元主义的社会都有节制地推进多元的善,每一种善都被限制于必要的程度上,从而为别的善留出地盘。-536
DX不是用理念保证这一点,是用制度。
议会不是“一个来自不同地方的利益集团的使节的聚会……而是……一个国家的审议会,它只有一个利益,那就是整体利益。”-648
美国的议会,个人议员向他们的个人选区作成承诺很普遍-649
民主制的议会最终还是有使节的性质。
大众社会由于其松散、分化和无组织的性质,从而被认为不仅有助于中央极权权力的产生,而且也符合极权主义领导者的目的与要求。-461
目前的中国有这种性质。
一人一票制保护在社会学意义上的少数(弱势群体);联邦制可以保护在地域上比较集中的少数派;比例代表制则有利于分散在各个地区的少数派。
平等民主制不足以保护少数派,要求建立保障少数派特殊地位的制度。-478
DX的保护少数,主要是靠少数派独立的自治体,以及自治体在上一层委员会中可以争取妥协的机制。另外是人数的加权,如西藏可以作为中国的30分之一。(加权细则应该进一步考虑,开始容易,沿革历史的省,但不能永远持续,因为一千万人的北京和一亿人的河南地位相同是不能长久的,解决这种汉人的不平等时,少数民族的加权要随之明确——也许是有一个地域的加权,北京也会获得,同时有民族的加权,北京者没有——这个解决靠那时的省长委员会。西藏可以相信,那时不是自己对所有汉人,京津沪等都会为自己的加权同时为西藏等争取加权)
历史主义的三点:1、强调特定事务的本质差异是累积的、不可逆转的而不是预先注定的结果;2、历史上的特定人物的非理性主观动机是差异得以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观主义),避免对普遍自然法则的追求;3、抛弃知识就是力量。
历史主义要克服相对主义和完全的无能为力。
一个更有希望的构想是:以关于人性普遍理论为基础的知识与驻足于具体历史经验的知识之间的对比,作为一条分析知识历史之重要阶段并构思关键哲学问题的途径。-325
DX的矢量求和与其有类似之处,但不是相对主义和无能为力的。人的基本性质可以成为哲学基础。
中央与地方的关系:
合伙型:即以社区为基础的国家。地方政府是社区居民为自身利益掌握的行政事务机构,只有那些非社区能力所及而又不得不做的事才不情愿地交给上级政府。这要求地方政府足够小,能在每个公民心里得到认同。那样又要求有联合体和中间机构处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分层)。世界大部分经济繁荣的一流国家都拥有这样的政体。
代理型:地方政府被看作是下级代理机构,目的是服务而不是代表地方,只有国家才能保证高效和公平。这种政府追求扩大经济活动的规模,这种追求也有利于官僚机构增强自身控制范围的愿望。这种国家小心翼翼地确保权力分散在数量少而大的机构手里,那种“地方”一方面可以对中央挑战,一方面又疏远当地公民。
任何国家的中央和地方都习惯于把对方当作替罪羊。
要想在合伙型和代理型之间建立理想的平衡,非常不易。-97、98
DX可以做到最好的解决,在于有嵌套式的自治结构,合伙是逐层扩大的。
乌托邦的特点:
1、 设想理想社会的细节,延伸到经济、社会、私人生活
2、 靠权威或精英人物实现
3、 完善的社会(发现“善”并只有一条道路)并保持永恒
4、 道德的作用巨大 -785……
DX这几点都没有。
在民主制中,议会需要把各种冲突的主张拼接起来,并且这项任务构成了政治过程的基础,反对因而会导致革新……政治变革的希望寄托于两党在政府中的更迭……反对活动要取得成功必须具有组建政府的能力……议会反对派对各届政府的政策连贯性作出了贡献……议会外的反对派将那些被议会中的反对党遗漏的问题表达出来。-507、508
DX结构不需要整体的反对功能,它的变革是在委员会的互动中随时随地以微小但不停顿的调整完成,避免任何强烈的冲突而连贯性更强(无缝连接)。社会上的反对派可以存在,通过舆论表达被忽视的问题。
分权:1、三权由不同的人和团体掌握;2、三权是平等和自主的,互不支配;3、不能使用另一权的权力;4、司法独立,有职位保证,能够宣布立法违宪。-695
以往的分权是横向的分权(孟德斯鸠:“如果立法和行政权力统一于……同一官僚机构,则无自由可言”),而DX是纵向的分权,以逐层自治的方式切断了统一的权力,保证了自由,同时又有统一权力的效率。
举行全国性公民投票超过10次的国家只有澳大利亚、丹麦、法国、新西兰和瑞士……1945-1980年,21个民主国家举行244次公民投票,169次在瑞士-635
可以反应直接民主的困难,和事实上的使用之少。
“公意”是“一个人作为公民所具有的意志”。这时人们考虑的是共同利益,而不是作为一个私人的个别意志。美德不过是一个使人的个别意志与社会的公意相一致的过程。这个过程“使我们摆脱自我”……实现这种公意靠卢梭哲学思想核心的教育理论——人将失去自然属性转化为公民,拥有公意。-289
卢梭始终把法律和政治社会的自身基础归结为“公意”——即作为整体发挥作用、并自由实行将平等地适用于每个人的法则的公民实体。674(极糟的翻译)
社会意志与公意差别在于,1、不存在一个人身上,是所有“私人个别意志”的矢量之和;2、不需要美德和摆脱自我,基础始终是人的自然属性;3、因此不需要事实已经证明不可能的“教育”。
官僚主义意味着终日离不开记载着决策情况的的文件、使公民受到其方式始终如一的对待、确保各级行政机关和主管的决策管理行之有据,有案可查……文职人员是现代社会得以结为一体的手段……把文职人员的个人责任与政府的政策区别开来是很困难的。-124
DX也可能有公务员,但不像现在是自上而下的系统,是每个自治体自己决定、任命、管理和供养。所以情况会有千差万别。
那时有没有全国性的系统?税收之类都不需要,全国财政只对各省收税,政府基本放弃一切大一统的管理,可能有的是类似国际刑警的全国性警察,防范瘟疫的机构,海关,环境保护,大江河的治理,国家公路与铁路等。但很多方面只需要中枢策划和管理部门,其他都采用合同方式解决。
以功利主义作为伦理基础所需要解决的问题,1、个人最大的满足与损害他人;2、短期的满足与长期的满足,个别的满足与整体的满足。以什么伦理标准判断和解决?-783
DX的基础也是功利主义的,但它把个人组织为整体,把局部拼接成全局,理性逐层提炼使眼光看到长远,并且是自下而上地自治,实现内部的恰到好处的节制(矢量和),解决上述问题,却不需要以伦理来评判、教育和约束。
◎DX的伦理基础:人性自私;建立于这种人人皆有的“私”(追求自身生活更好)之上的平等权利;社会所有成员“私”的最大满足(社会幸福最大化或社会意志的最大满足)是社会发展的目标。
功能主义:认为社会是由相互作用的制度和文化模式构成的观点,是社会理论常见的解释方法。……功能的三分:系统功能(社会化、政治录用、政治沟通)描述政治系统自身维持、适应变化的方式;过程功能(利益表达和聚合、决策、政策实施和裁定)描述政治系统如何决策;政策功能(提取、限制、分配和象征性输出)描述政治系统对社会和国际环境的影响-282
功能主义可以用来解释以沟通功能为核心的DX。
遵守法律就是公正。但实在法后面还有道德法。
社会正义有两个主要概念:一个体现在赏罚和功过的概念之中;另一个体现在需求和平等的概念之中。(二者是有矛盾的)
当今西方最流行的社会主义解释(社会民主主义的):一些社会资源可以基于需要通过福利国家进行分配,其他的通过经济市场或行政过程按功绩进行分配。
有的理论避免在功绩和需求二者中间确定主次。在功利主义看来,社会上公正的分配归根结底是能产生最大幸福的那种分配。
哈耶克等在总体上摒弃社会正义观点,主张在尊重法律和既得利益的基础上回到对正义的传统理解上去。他们认为:1、事实上不存在社会正义思想假定的可以对社会利益负责的机构;2、结果是官僚体制取代市场经济,控制资源对个人的流动;3、干涉个人自由。他们认为正义是过程性而非结果性的。
正义同规则、程序和结果都是相关的,但是当公正的程序产生并不公正的结果时,就出现困境,是坚持程序,还是废除程序所要求的正义?一个圆满的正义理论需要兼顾两个方面。382-384
以往的正义理论无法解决实在法-道德法、功绩-需求、程序-结果的矛盾,在于没有一种灵敏精确的自动调节机制,只能偏向一头,一刀切。哈耶克的反对理由也在于事实上没有技术能够做到,而不是对正义本身的反对。DX能够解决。
平等概念有两种基本的用法,一是指本质上的平等;二是指分配上的平等。
天赋人权论者认为人本身具有了解自己全力和义务的能力;功利主义者认为所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体验快乐和痛苦的能力,因此每个人只能享受一份权利而不能有更多的权利;康德主义者认为人具有尊严,“人应该被当作目的本身而不仅仅是实现目的的手段”。
民主主义的平等——少数官员不应该拥有决定全体公民的政治命运的权力;社会主义的平等扩大到经济领域,少数财产占有者不应该有决定全体工人经济命运的权力。
对平等的批判有,平等不是单一的理想,而是众多理想,它们相互间是矛盾的。如机会的平等破坏自由主义的平等。230-232
平等的现实困境也和正义一样(正义是平等的一部分)。DX可以最好地解决平等,因为它总是以多数为基础,不会允许社会长期存在只有利少数的权力,它的自动调节机制可以使其自动的追踪和实现社会最大幸福,同时它又不会用黑白分明的方式造成偏离,以及对少数的压迫,因为矢量求和会体现任何矢量的细微要求。
具体到要不要私有制一类,社会的总体方向一定是限制剥削的,不会让少数人成为决定他人命运的主人,但却会恰如其分地把他们当作为社会创造最大幸福的工具。如果消灭私有制就会导致经济下降等,损害社会的最大幸福,结果就会自然地保证不消灭私有制,但只是为了让他们为社会创造最大幸福,任何为其个人创造幸福,却损害多数人幸福的作为都会自然地得到限制,却不是造反剥夺那些数量求和的方式。
DX在正义的平等和促进效率的必要差别之间自动找到最佳平衡点——即社会的最大幸福,以此解决平等与自由的矛盾。
自由主义-415 主要问题是如何解决“节制”。政治、宗教、国家、权威等都是它不喜欢的,在人类没有遇到生态极限之前也许可以,但今天,如何长远的解决总体性问题,是人类不可不正视的。
卡里斯马是权威的一种形式,来自个人非凡品质的超凡魅力,常常与社会动荡时期相伴而生,本质是非制度性的,容易在延续方面遇到尖锐问题。101
被传媒时代的领袖推崇和利用,尤其在竞选中,缺乏外部魅力的人天然劣势,而作秀与假相胜利。而这种权威在DX中是几乎没有存身之地的。被考虑顶多是对国家元首的形象,作为一个附加条件,不是选举者被其迷惑,而是理性地考虑其外部魅力对国家的价值。
帕累托:真正意义上的精英乃是政治精英……精英是由那些曾经、正在或就会拥有权力的人物构成。保守性的精英是维护已有的权势和体制,革新的精英是为获得和巩固新的权势,随后也会变成保守的。精英与社会变革的要求总会出现断裂(人物意志与社会意志相脱离),新的创新精英就会应运而生。
专心于政党问题的数代研究者都希望摆脱上述循环,但到目前只是乌托邦,或导向残暴的最终一定失败的权力。
韦伯:群众性的民主政党如若运作有效,就必定是官僚化的。米歇尔斯:而且必定是寡头统治的。207-208
以DX保证社会意志调节权力,正是解决上述循环的出路。可以借用“学术语言”专门针对帕累托的精英理论写一文章。
甘地:一个真正非暴力的国家应该是由实行自治和相对自给的村社构成,这种村社主要以社会和道德的压力为基础。各村社先推举本地区的代表,由他们再逐级选举省和国家的代表。(逐层递选制?)
一切超越生理学极限的欲望都是感觉上的放纵和精神退化。西方文明是以身体为中心的,难以持久。
积极的爱是“擦干每一个人的每一滴眼泪”,消极的是不伤生和非暴力。甘地思想就是试图寻找出爱的原则在生活的各个领域中的意义。
甘地的成功之日也是他的失败之日(印巴分治)。甘地的局限还有没有看到工业文明的重要性,把社会集团的关系简单地归结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和冲突,混淆个人道德与政治道德的界线,以政治解决人的道德和存在问题。285
DX可以在获得甘地成功的同时防止甘地的失败,实现甘地的社会理想,消除甘地的局限性。
卢梭把体现所有人平等参与的共同意志称为主权。(社会意志)
因为政府的一切行为必须服从人民制定的法律,因为一切法律必须平等地适用于所有公民,所以卢梭认为他能解释为什么理性、自私的个人能够育他人组织一个政治社会,解决了霍布斯的自私与集体利益的两难困境。672-674
自私的人能够通过组织成为追求集体利益的社会,在逐层递选制中是因为可以做到始终精确地保证社会幸福最大化,从而最大的满足人们的自私,这种最大的满足就是集体利益。
杜克海姆将失范定义为缺乏约束和导引个人欲望的限制性规则。他认为失范是现代社会故有的现象。默顿定义为文化规范和人民按这些规范生活的社会结构能力之间的断裂。26
在自由的前提下节制个人欲望,是当今人类没有任何有效解决途径的最重大的问题。只有DX可以从根本上提供一种出路。这可能是DX最重要的一个贡献。
宪法涉及不同部门的权力分配和为保证人民基本权力所对政府施加的限制。
宪法之间最重要的区别在于修改宪法的难易程度。168-172
DX也可以据此制定宪法,一是逐层递选的制度结构,二是人民的基本权力,除非以全民(绝对多数)公决通过的方式,不可更改。
立法是首要任务之一是设计一套恰如其分的概念,然后设计一个适当的整体结构。404
DX的概念需要进一步推敲。
立法机关与官僚机关不同,其成员没有从属和等级关系,没有正式分工,只有地域上的不同,没有功能上的差异,决策模式是议定式的,而非命令式的。406
DX的递进委员会在这一点上类似。
美国国会的委员会结构最为复杂,拥有38个委员会231个小组委员会,委员会供职的有3000多人,国会人员总数超过15000人。类似的发展情况在西欧也出现……立法机关的自身特性可能会丧失,变成一种缺乏集体决策能力的单个政治家的集合。407
到DX的最高层,一是需要的立法会比现在少得多,二是也可以委托没有利益关系的专家小组进行具体的技术性立法,三是各省长下面有专门的班子审查是否符合自己省的利益,以及应该如何谈判和修改。不会造成忙不过来。
任何一种人类的复杂形态都面临一个合法性的问题,即该秩序是否和为什么应该获得其成员的忠诚。
合法性的来源被认为一是“人类行为以外的某些东西”;另一类则认为是来自人的契约;第三种试图把一个推断同意的价值标准运用于所有的生活方式。408-409
DX结构的合法性一是有契约,二是沟通的功能,三是社会幸福的最大化(满足社会意志),应该是最全面的合法性。
民主政治最深远的变化是其舞台由小型城邦国家转换成大型的近代民族国家。带来:1、代表制;2、因此所纳入的人口和地域都可以无限扩张;3、直接参与变得不可能;4、古典城邦国家所要求的相对同质性的公民群成为不可能;5、政治分群导致政治冲突;6、多头制的政体;7、自治组织和团体。188-189
解决超大规模社会带来的问题正是DX的强项,是其合理性的基础。
对民主的争论:1、由谁统治;2、在什么限度和范围内统治;3、以何种目的为名(个人权利还是社会正义);4、采用直接还是间接手段;5、在何种条件和约束下统治。
民主的悖论在于政府虽然是个人的工具,但由个人组成的社会却对个人的权利构成威胁。
熊彼特认为民主统治就是精英们通过选举获得统治权的竞争。
洛克、哈耶克等认为资本主义的自由市场契约关系是民主政治不可缺少的先决条件;卢梭等却强调民主中的平等和社会正义,需要在公有制基础上建立政治和法律的平等。192
仍然是自由和节制的关系问题,强调哪一方面都是不平衡的,必须永远能够保持随机的平衡点,只有DX能够解决。
“在机构和程序之间没有真正的差别,因为机构就是整套的程序。”
“政府就是制度化了的政治。”359
权力就是沟通的程序。
权力指一个行为者或机构影响其他行为者或机构的态度和行为的能力。595
关于权力的“意志论”和“结构主义”的争论,前者认为权力每次使用时都必然包含一些可以确认的行为者的意图,后者认为权力是非人格化的社会“结构”的产物,不是单个行为者及其目的或欲望的产物。596
利用沟通解释权力,可以把上述两个方面统一在一起。
权利:1、描述一种制度安排,其中利益受到法律保护,选择受到法律效力的保障,商品和机遇在有保障的基础上提供给个人;2、表达一种正当要求,即上述制度安排应该建立并得到尊重;3、表述2的理由,即一种基本的道德原则。661
权利最基本的含义不在“得到”的权利,而在“不失去”的权利,如不受伤害,不受威吓。但如何解释为社会和他人权利而必要的限制和惩罚,是不是让人失去自由,对人进行了伤害?——解释是他首先让别人“失去”,因此才会对他进行限制和惩罚。(按照这样的解释,人有免于恐惧的权利,但是没有免于匮乏的权利)这种“不失去”的权利是不可转让的,不能说我选择你可以杀我,或我愿意给你当奴隶。
言论自由也是“不失去”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别人,如诽谤等。现在会遇到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怎样的言论自由是损害他人,什么不是。社会复杂至此,没有任何一个裁判机构可以确定,反而可能变成对人的压迫和侵犯,因此这种理论会被认为不能成立。如果有一个可以正确界定的机制,就能成立。
如果把权利定义为“得到”,则会混乱,例如各种福利的确定,怎样是合理,超过什么界线就不合理?人不应该被饿死没有争议,人不应该贫穷就缺乏标准,他的贫穷多大程度是因为社会的原因,多大程度是因为自己的原因,难以理清。
各种权利理论:有权利的人便是别人义务的预定受益者;权利必须是可以放弃的;洛克则相反,权利是不可转让的;只有在某人的利益被认为足以证明别人有义务以某种形式促进这种利益时,才可以说他拥有这种权利;权利保护选择,给管理者带来不稳定性和不可预测性……662
权利理论的复杂和无法摆脱困境主要也是由于没有能够动态精确调节各种关系的机制,以至于不是这边的权利受损就是那边的权利受损,DX能够实现这种调节,权利理论也就可以摆脱复杂困境。
权利法案:规定受到特别保护的权利以反对国家(政府)的控制和操纵,只能经由特殊的宪法程序才能加以变动。
“开放社会”的价值标准——人身自由、确立公正的司法程序、言论表达和结社自由。61
DX中有全民公决通过(和修改)的权利法案,简单易懂,人人会背,所有法律不得与之抵触,是社区陪审团决定案件是否进入法律程序的基础。
独裁主义的三个特征:1、当权者决策而不是公民讨论或投票;2、权力缺少宪法上的制约;3、统治者宣称的权威不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
独裁与极权的区别,前者只在有限领域行使权力,后者则企图控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并策动全体国民积极支持其政策。44
中国还处于极权状态中,虽然某些控制已经力不从心。
“如果要给权威下一个完整的定义,那么就必须使其既区别于依靠武力的压服,又区别于运用论争的说服。”
只有人们承认他们的信服不是依赖于判断,而只是因为是对某个特定的对象,那才是权威。因此,权威是一个表示关系的概念。45-46
DX应该能够把权威和权力统一在一起。而且主要的不是权力(已被溶解),是权威。那权威仅仅产生于位置——矢量和。
社会主义者认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只能产生形式上的平等,这些权利需要扩展到社会和经济权利的平等上。法律面前的平等还需伴之更广泛的机会均等和收益平等。
社会主义者要求推翻资本主义,除了其组织生产和财富分配的方式否定了社会正义,还因为实利主义、自私自利和竞争的精神气质。他们强调共有、舍己为人、团结与合作,并将其作为组织社会的基础。717
这些问题在DX社会都是次一级的问题,只要DX实现,应该怎么样,会自然走到最佳的途径上。
邦联——一种限制性的联盟,一些国家通过某种永久性的协定共同拥有政府的某些机构。
当有了不退出的决议,以及重要的最终决定不再需要一致同意时,就成为联邦。151
DX不需要邦联,而某种意义上,可以视为全细胞的联邦。(从这个角度与联邦思想整合)
搭车理论(压力集团与社会成员的利益需求可以分离)动摇了多元主义关于重大利益会在政治过程中得到适当表达的假设。
古典(选举)民主批评家眼中的缺点:愚弄蒙蔽选民、效率低下、政治产出与选举过程无关等,若以团体活动的方式来定义民主,这些责难便迎刃而解了。305
DX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都通过矢量求和的渠道表达,院外活动式的压力集团已经不需要,但并不禁止各种团体的存在,他们可以用舆论的方式发挥作用,好处是让激烈的反对派能够发出强音,提醒人们注意一些尚未重视的问题(虽然也许是不必要的)。
非暴力行为:1、非暴力抗议;2、非暴力不合作;3、非暴力干预。
非暴力的技术依赖于“自愿奴役”理论——权力机构最终不是取决于当权者掌握的物质力量,而是取决于权力之下的那些人自愿或不自愿表示出的“同意”。502
DX作为手段,主要是通过非暴力不合作,以“同意”认可DX权力同时否定原来的权力,不搞非暴力抗议和非暴力干预,因而和权力体系的其他部分能够配合,自下而上,自小到大地推动变化。
自由的善被夸大了,人类真正需要的是秩序、领导和启蒙而不是自由。
针对卢梭的“人生而自由,却无一不在枷锁中”,保守主义者的回答是:“人生而驯服,如果把人从对权威的顺从在解放,人就会变得疯狂而危险。”
霍布斯认为政府一旦建立,自由就不过是“法律的沉默”(不干涉)的问题……给人留下的空间越多,人就越自由。
消极自由——自由是可以做别人无法阻止或惩罚的事情;积极自由——可以掌握自己命运才是自由的。
康德:内在自由——每个人要为自己所争取的东西;政治自由——法律要限制那些对内在自由有妨碍的东西。
卢梭:自由是服从公意。
托克维尔等:维护自由,反对过分的民主。
罗尔斯:每人都应该享有所有人享有的同类自由。271-273
自由和节制的矛盾,也得是一个自动精细调节的平衡。这恰是DX的强项。
几个相反但却不可或缺的因素之间取得最佳平衡是谓中庸,社会中遍布对这种中庸的需要,自由-节制、民主-领导、传统-现代、平等-功过、大众-精英、独立-统一、地方-中央、自治-联合、生态保护-经济增长、合法-合情、教条-灵活、多数裁定-保护少数……应该把这些问题做一个统一考虑,而不是分开单独地解决。以往人类也总是忙于分头解决这些矛盾,几乎成为许多学术的中心,但始终难以解决,缺少的就是自动发生作用的中庸之道,而是人为的,以主观进行把握的概念,反馈不灵,矫枉过正,于是总是摇摆,两方面也总是有谴责对方的理由(因为总是会过头,这种两个方面就是因为不能中庸才有产生和存在的理由。如果总是在中庸位置就没有两个方面存在的空间了——这是一个可以发挥的重要思想)。
DX是实现中庸之道的恰如其分的方法。
我对自由的定义:个人自由是个人意志不受扭曲,社会自由是社会意志不受扭曲。
一种看法:自由裁量权会鼓励专断;另一种看法:福利国家需要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以完成复杂的政府工作,否则会产生“变态的文牍主义”。204
DX可以解决这种矛盾,自由裁量是在经验范围中进行,过和不足都不会被允许,当选者和选举者(主任和委员)都会对此主动考虑,并以默契方式达成一致。
自治的几种形式:1、(最低层次的)文化自治;2、法律的自主和权利;3、内部政治自主或本土管辖,不包括国防外交,但能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共同体的资源和社会政策。694
DX的自治包括全部文化自治,部分的法律自治(但不得违背上一层法律),一定的政治自主和本土管辖。
“全方位党”:1、意识形态色彩减弱;2、上层领导集团的地位加强;3、单个党员作用下降;4、减少对具体的社会阶层或集团的重视;5、保持和各集团接见的渠道。93
中共目前的趋势
行政是1、处理信息的事情;2、保持控制的问题。控制不是支配,而是知道什么应该发生,什么正在发生,以及根据目前运转应该作什么修正。
政治和行政的二分法,“虽然政治为行政确定了任务,但是行政不应受到政治的操纵”。
今天往往是一般的行政官员而不是部长成为国家的统治者。现代国家需要进行大量决策,许多决策是技术性很强的,选举的代表既无时间又无专门知识跟上“官僚”的步伐。这就是政府的“超载”。7-8
DX由每个自治体消化绝大部分信息,和完成绝大部分控制,因此不会出现超载。
社会的发展使得行政无法拘泥制度的文字规定。242
这一理由成为行政自行其是的根据。
民主国家总是力图确保行政机关对立法分支的依赖,独裁社会行政机关在所有方面都占据支配地位,并把立法架空。
目前,行政机关的创议作用日益增强。行政是现代国家生活的真正中心。243
DX的行政做不到架空立法,在于其时刻在立法的监督之下。那时不是行政拿走立法的权力,而是立法(委员会)从事今日很多属于行政的政策制定,甚至包括行政的较大决策。委员会不仅全部掌握立法,在相对程度上参与行政。改变了今日行政的不可遏制的扩大。能够做到这一点,是逐层递选的方法决定的。
多头制一般用来指现代代议民主制度或者它的政治过程。
多头制最突出的特征是政治精英公开竞争公职,这反过来有助于创造精英和大众之间互相影响的手段,避免或减弱了精英的垄断统治。-585-586
DX的多头是与以往颠倒的,头在下面,所以是最多的多头——所有社会成员都是头。
多数裁定规则:1、绝对多数规则;2、相对多数规则;3、简单多数规则;4、限定多数规则。
数量上的多数原则与某种质量因素相结合。
洛克认为,社会只能追随最强大的那部分人——例如大多数人——的领导,才能免于崩溃。
多数裁定具有程序性和无歧视性。
对人权的宪法保障作为防止“多数暴政”的制约。
无论是选举还是对人权的宪法保障都不能避免多数人与少数人之间出现严重分歧。442-443
DX对内是多数裁定,即每一层块的选举、决策结果都以多数决定,但是在总体上,有不同方式的加权。如历史沿革的行政区划可以加权,少数民族可以加权,独特文化可以加权,保护区也可以等。如何加权需要在DX实现后再决定,一开始的加权是按省,给少数民族和直辖市等最大的加权,以后会逐步以人口数量为主,等于把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加权往下调。但因为自治区和直辖市已经占据了最大加权,可以比较有效的争取对自己有利的条件。
那时会出现有意思的局面,北京和西藏站在一起,争取共同的利益。为行政区争取加权的有京津沪、藏蒙疆宁青……等人口小省;为少数民族争取加权的有藏蒙疆宁青、云贵川桂……等。
人口是变动的,但不必要严格把握动态数量,可以按每次人口普查的数量计算。因为有加权的关系,少量的人口变化并不能决定选举层次的升降,或加权值的变化。而层块保证内部的多数裁定规则,在总体上是否与同级其他层块人数一致不那么重要,因为其他层块比你人少,并不能对你的权利构成剥夺或占便宜,因为你是高度自治的,受外界其他因素的牵扯相对很小,就不需要那么计较。
DX中的保护少数,不同层块之间的,主要是靠这种“共同体加权”,同一层块之内的,靠委员会的交易补偿性质。应该是多数裁定规则和保护少数最好的平衡。
投票解决争议的缺陷:1、争议是多方面的,投票只能表达单一的选择;2、不存在只针对一个争议的党派,观察者对各党的观点理解也不相同;3、投票者对争议的观点往往来源于外部。373
数量型求和的局限所在。
交换理论:大量的社会互动可以被概括为“人们之间带有报偿性的交换活动”。
遵从或违背某一行为规范要依据社会对此规范表示赞赏还是贬斥而定的,也可被认为是在进行一种交换。241
DX的互动也带有很强的交换性质,尤其是层块内部的妥协和让步。这种交换是委员会机制赖以发挥作用的,值得鼓励的。
决策是选择一个可供贯彻实行的方案的过程,通过分析信息、确定目标、提出各种方案、对这些方案作出评价、然后得出一个结论来对一个或一系列问题作出反应。185
DX的重大决策是就一个目标由委员会成员(包括执行主任委员)分别提出方案,所有成员一起对各方案进行评价,然后根据多数裁定的原则选择实行的方案。
苏维埃是委员会一词的俄文音译。1918年的苏维埃宪法规定依次选举更高一级苏维埃的代表,直至全俄苏维埃代表大会(最高权力机关)的代表。1936年的斯大林宪法废除间接选举,改为普遍直接的全民投票。728
苏维埃与人民代表大会一样,可以作为DX在共产党体制下的资源。斯大林改变逐层递选,是因为直选更容易操纵。
护宪试图保护特定的法则或制度免遭普通立法的修改或废除。护宪的方法包括要求立法机关中有一个特别的多数派,要求通过公民投票的认可,要求联邦国家中所有活一定比例的州的采纳,以及要求唯一有权批准宪法修正案的特别机构的认可。护宪的程度和方法可能是新宪法形成时期最难作出的决定之一。229
DX可以采用的护宪:1、最高委员会(省长)全部同意;2、次一级委员会(州长)五分之四同意;3、再次一级委员会(县长)四分之三同意;4、全民三分之二同意。其中2、3是根据“经验的延伸”,防止高层提出获得自己利益的修正案,再通过所掌握的传媒蛊惑民众而通过,必须有二级延伸防止这一点。
其实2和3是不必要的,因为省长们的修宪是被州长反对的话,他们来不及把修宪通过(如蛊惑全民通过),就会被州长们罢免。加上这两个步骤是为了形式上的慎重。
连续投票747
读此条款所想到,如果出于防止DX选举出现僵局,可用选举者以排序的方式排定自己认为合适的N个候选人,然后将其中排序最高的3人再排一次序,再将最高的2人再排一次序,直到一人超过三分之二。如果实在无人超过三分之二,以简单多数代行主任职能,同时加强委员会的行政功能(如原本每周一次例会,改为每周两次或更多例会进行行政决策),这也是给委员们认识代主任以及代主任表现自己的机会,如果代主任做得不错,不久就会通过三分之二,如果做的不好,在集体执政中会有新的显露头角的人得到信任。一旦主任通过三分之二,恢复正常例会制度。
会不会出现死僵局?不会,因为委员会制度的性质就是妥协,不会死磕,这是共同利益决定的,也是每个下级部门所要求的。
当今存在着一种以民主的名义摈弃间接选举的倾向,人们往往相信民主就意味着直接选举。353
间接选举的跨度如果超出经验范围,则必定是不民主的,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内容上都不如直接选举。跨度不超出经验范围,则实质的民主超过直接选举,形式上不如。所以已经实行直接选举的社会,退回到经验范围的间接选举(即逐层递选制)是很难的,只有通过别的社会证明后才有可能。
院外活动集团被看作是立法机构的第三院,它同样行使着立法职能;政党被看作是选举程序和立法程序中的构成要素……这些政党和压力集团的兴起并成为议会政治的组成部分,使人们注意到民主决策的复杂性。决策过程含有许多阶段,有许多次级过程构成,对此进行描述和分析,需要发明一些新概念。决策过程划分为利益表达、聚合和决策。
一个敏感有效的民主过程(理性谈判加理性合作),一方面社会各方面利益都要通过社会团体和独立政党加以组织,另一方面需要与政党制度相贯通。这样的结构能够确保社会各种要求比较自由地流入政治过程,并可以在一种有组织的和首尾一贯的决策过程中同化。
新合作主义论证说,与竞争模式相比,“利益调解”模式与民主稳定有着更明确的连结关系,趋向于把经济问题非政治化,从而避免产生尖锐冲突。361
DX社会解决了沟通的问题,因此利益的表达与聚合可以在逐层递选结构中直接进行,不需要政党、压力集团那种二元社会中没有办法的办法。而利益调节在DX中是最充分的。
利益集团曾被抨击为民主程序的破坏者,后来被视为是民主多元主义制度的本质内容,是公民个人和国家之间的缓冲器。最近,利益集团之间的不平等因素受到更多注意,有特权的利益集团正在行使远离民主监督的准公共权力,而另一些利益集团被“过滤”。362
没有精确平衡的制度,利益集团会在利益驱使下随时打破平衡。
各种联合体可以有意识地建立、设置和加入,而共同体(社区)却是有机的,基于血缘、亲族、共居处和地域,以及一系列共同的态度、经验、感情和气质,是与契约和利益相对立的。(前工业社会的乡村共同体是最典型的例证)
另一种对共同体的界定是强调利益的共同性,不是私人利益的集合,取决于一种组织的存在,可以大到一个国家,因此是可以被创造的。
第三种认为局部共同体建立在有特殊个人私人利益的个人之聚合上,如职业共同体。
自由主义者认为,一个良好的社会与其说是本身体现了共同体的因素,不如说是提供了一个各类共同体都可以有安身立命之地的环境。143-144
以上因素在DX的社区同时存在,且彼此没有矛盾。居民的社区是第一种,DX组织是第二种,项目是第三种。而且不同的共同体都有安身立命之地。
社会选择理论认为,如果存在许多的表决者和数种方向,循环(表决悖论)几乎是必然发生的。703
DX的层块选举中会不会发生表决悖论?我以为不会。因为那是在经验范围内,可以充分地直接交流,通过随时的密切互动使悖论解决。不能解决的悖论是在无法交流的超经验范围,表决完了就是定论的地方。DX的表决不是定论,而是互动的开始,表决者通过表决发现悖论状态,就会开始互动过程,以求最终解决。除非是其中有人就是故意坚持僵局,否则总会解决。而坚持僵局的可能性不大,除非是那个表决者所代表的“一簇”都解决不让步,而其他簇也不让步,那也就是应该分裂为两个独立单元的时候了。
社会契约论的中心内容是说政府是自由的具有道德的人自愿同意的人为产物——即不存在“天然”的政治权威。
现代契约论主张,只有经过同意,政治才具有合法性。
罗尔斯的正义原则——谋求自身利益的自由人在平等地位上确定并接受相互联合的基本条件。704-705
DX符合契约论,是逐层的契约,上层的契约是由自己推举和监督的代表代为签定的。
责任;责任政府;责任政党政府。652-655
DX中的责任承担和追究。有几种责任者,一是当选者个人(委员会主任),二是当选者群体,(委员会),三是被任命的部门长官。几种追究责任的方式,一是主动辞职;二是罢免;三是法律追究。
部门长官的任命由主任提名,委员会通过。委员会可以以二分之一票数罢免。如犯重大错误,提名的主任应该负连带责任。
辞职和罢免不需要条文规定,因为委员会内的随时选举可以做到恰到好处的追究。只有法律追究要根据条文。
描述国家特征的两个贡献,一是马基雅维里将国家视为追求特殊道德即“国家理性”的自治、世俗的王国;二是让·博丹提出的主权——即包含制定、适用和保证法律之能力的绝对而无上的权力。
三种国家概念:1、强权国家:国家理性、精英统治、阶级压迫的工具等;2、法律国家:国家被视为官职系列,法治国家;3、合法性国家观:强调福利、社会进步和效率、关心价值,视国家为道德共同体、民族国家观等。738-739
国家作为在人与事之间建立一种有序关系的统治者和被统治者的独特总体……必然提出自身追求目标的正当性和在一定条件下所使用手段的正当性问题。
工业革命后,国家与社会的差别明显起来,而20世纪的极权社会又力图消灭这种差别。自由主义始终存在反国家倾向。
当代国家观念——一个政治实体内的统治形式是由人民决定和组建的,主要目标之一就是确保公民个人权利。740-741
DX的国家概念是——与其他国家对应的一个实体,但性质是DX向上递进过程中的一个阶段,是可以继续递进扩展,因而最终消灭国家的。
DX的国家功能是“沟通的总和”,虽然不参与一切沟通,但包容其内的全部沟通。是自下而上的,因此和以往国家的性质(皆属于二元社会)都不一样。
政党的主要功能是目标制定;利益表达;社会化和动员;精英的形成与遴选。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