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
第一节 名称
省 市 镇 村村民互助协会
第二节 宗旨
- 在传统村社、家族和伦理遭到瓦解,年轻人离乡离土,老弱病残者无所寄托之时,由国家建立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又遥不可及,因此只能靠在乡居民自我组织,进行互助,改善鳏寡孤独、生老病死无所依靠的局面;
- 组织起来,发挥集体智慧,集中分散资源,改变个人顾个人的分散无力状态,解决会员面对的共同问题和特殊的个体问题;
- 代表会员与有关部门沟通协商,保护会员权益,为无力治病者、难以养老者、残障者和孤儿争取救济;
- 致力恢复仁义孝道的传统,重建乡村伦理,形成舆论监督,调节家庭邻里矛盾,建立和谐的社区关系;
- 有组织地给予老人临终关怀,为去世者进行悼念哀思;
- 根据会员意愿组织举办其他各项活动。
第三节 组织
- 协会分三级组织:3-9人组成小组,3-9个小组组成大组,3-9个大组组成协会。
- 原则上以现村民组为单位组建大组(下属小组可自愿以邻里、亲属、家长、妇女、青年等组成),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协会,但可以根据需要,由协会理事会调整。
- 协会内的任何当选职位不可互兼。
- 任何当选者不参加针对该职位的改选。
◎ 创建步骤
- 首先由村民自由组合,成立小组,选举小组长。
- 如果小组达到或超过11人时,先选举一名代理大组长和一名代理大组监察员。
- 除代理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以外,其余人分成3个以上小组。
- 新形成的小组选举小组长,由代理大组监察员主持不记名表决,并确认选举结果。
- 新当选的小组长选举正式大组长;由新当选小组长和正式大组长组成大组委员会,选举正式的大组监察员,制定大组决策;
- 原代理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如未当选正式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补充到不够3人的小组;若无不够3人的小组,由落选者选择小组,并由该小组同意。
- 初创阶段的村民组在未形成大组之前,可由小组长参加协会理事会。待形成大组后,改由大组长参加协会理事会。
会员的加入、转组和退出
- 常住村民皆可自愿成为协会会员。
- 会员皆以个人身份加入协会。
- 会员必须遵守协会章程。
- 发展会员的权利在各小组。具体程序是:小组成员皆有权介绍加入者,小组公开表决获得2/3多数通过即可成为会员,隶属吸收其加入的小组。
- 会员若要转组,须获得所转小组2/3成员同意。
- 会员有随时退会的权利。
- 小组成员皆有权提议开除本组成员,若有小组1/3成员附议,由大组监察员主持表决,2/3多数赞成,开除成立。
- 会员加入、转组、退会、开除或死亡,所涉及的大组监察员和协会监察员要修改名册和相应小组、大组的票权。
- 退会会员和被开除的会员可以重新加入协会。
小组
- 小组全体成员以2/3多数通过小组的重要决策。对小组长的日常决策,可随时以1/2多数否决。
- 针对不同的表决,可由小组1/2多数决定采取公开表决还是不公开表决。
- 小组或小组长的决定不得与所属大组和协会的决定相冲突。
- 在大组之内,一个小组成员达到10人(含小组长)时,以自愿组合的方式分两个小组,仍隶属原大组。分组如产生僵局,由大组监察员裁定,结果报大组委员会和协会理事会。
小组长
- 小组可随时以2/3多数选举小组长。选举由大组监察员确认。
- 选举小组长时,若反复出现选举僵局,可变不公开表决为公开表决,且选举人不得选举自己。
- 小组反复选举仍无法以2/3多数产生小组长时,得票最多者担任代理小组长,直到以2/3多数产生正式小组长。
- 代理小组长只能列席大组委员会会议,没有表决权。
- 小组长为小组决定的执行人。根据小组授权,小组长可进行有限范围的日常决策。
- 小组长可参与小组的各项表决,但不得参与选举小组长的表决。
大组委员会
- 大组下属各小组长为大组委员会委员。
- 小组长在大组委员会表决,其票权相当于每个小组成员(含小组长)总数。票权由大组监察员认定。
- 大组委员会以2/3以上票权通过主要决定,随时选举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
- 大组委员会的所有表决皆为记名表决,必要时公示。
- 大组委员会的选举不得选举自己。
- 其他小组加入、转入本大组,或开除本大组的小组,需大组委员会以2/3多数通过。
- 大组下属小组达到10个时,根据小组间自愿组合,分成两个大组。分组过程产生僵局,由协会监察员裁定,结果报协会理事会。
大组长
- 大组长是大组委员会成员,参与委员会决策和表决,其票权为:1票+大组全体成员的10%(不是整数时四舍五入)。
- 大组委员会反复选举仍无法以2/3多数产生大组长时,得票最多者担任代理大组长,直到以2/3多数产生正式大组长。
- 代理大组长只能列席协会理事会会议,没有表决权。
大组监察员
- 大组监察员不是大组委员会成员,没有表决权,负责大组委员会表决的计票。
- 下属各小组的成员加入、转组、死亡、退会和开除,皆由大组监察员登记上报。
- 核定各小组会员人数,确定票权,并随时根据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 协助小组选举,认定选举结果,报大组委员会。
- 不得透露小组不记名表决的信息。
- 调节下属成员之间和小组之间的纠纷。
- 对各小组违背大组委员会的决定督促改正,或提议大组委员会处理。
协会
- 各大组长自动成为协会理事。
- 大组长的票权以其大组所有成员(含大、小组长和大组监察员)的总数计票。
- 理事会以2/3多数票权随时选举会长和协会监察员。
- 理事会以2/3多数票权通过重大决策。
- 理事会可授予会长一定范围的日常决策权。理事会可随时以1/2多数的票权否决会长的决策。
- 理事会所有表决都是公开的。遇到询问,协会监察员有义务如实向本协会任何成员介绍情况,或进行公示。
- 理事不得在选举协会会长时选举自己。
- 各大组决策不得与协会决策相冲突。
- 其他大组加入本协会,或开除本协会的大组,需协会以2/3多数通过。
协会会长
- 会长是协会理事会决策的执行人,主持日常工作,代表协会对外沟通和协调。
- 会长为理事会成员,参加表决投票时的票权为: 1票+协会全体成员的10%(不是整数时四舍五入)。
协会监察员
- 协会监察员不是理事会成员,没有表决权,负责理事会表决的计票。
- 整理协会成员的花名册。
- 核定各大组会员人数,确定票权,随时根据变化进行相应调整。
- 协助大组选举,认定选举结果,报理事会。
- 对大组违背协会理事会的决定督促改正,或提议理事会处理。
- 主持协会全体成员公决。
协会工作人员
- 协会工作人员的设置、条件、限制、纪律、待遇等由理事会决定
- 协会工作人员的任命由会长提名,理事会以1/2以上多数通过。可由会长独自决定罢免,也可由理事会1/2以上多数予以罢免。
- 工作人员由会长领导,向会长负责。
其他
- 大组长、大组监察员、协会会长、协会监察员落选后,可自愿选择希望加入的小组。
- 当协会全体成员的10%附议要求越级罢免会长或否定理事会的决策,由协会监察员主持进行全体会员公决,超过1/2多数,否决生效,监察员得要求理事会重新选举会长和制定决策。
第四节 互助
协会为会员之间的“换时互助”提供运作平台、协调机制和信用保证。具体方法如下:
换时互助
- 会员之间的互助是以自己帮助他人的时间换取他人帮助自己的时间。这种换时不局限一对一,可在小组、大组和协会范围串换。
- 会员之间可以自由选择互助,也可由求助者提出申请,由小组长在本组成员内协商指定提供帮助的人(简称“助人者”)。
- 在小组无法承担时,由小组长通过大组长协调,从其他小组寻求支援,或由大组委员会协商解决。本大组解决不了,可提交会长协调或理事会协商。
互助储时
- 每个会员有一个《互助换时本》(简称“换时本”),记录该会员帮助他人的时间(简称“存时”)与得到他人帮助的时间(简称“取时”)。
- 会员之间的互助以时间记帐,在助人者的换时本上存时,在受助者的换时本取时。
- 换时本不得有负值。存时为零的会员,按协会价格以现金从协会购买存时后才能受助。
- 换时由取时方所属小组的小组长在双方换时本上记帐,并记入小组长月帐
- 会员存时可以捐赠其他会员;去世的会员,存时可由直系亲属继承,也可用于其后事。
- 只有协会可出售存时,所收现金作为储备金,不得挪作他用,
- 会员退会或被开除时,所余存时由协会付清。
预支存时
- 新发的换时本有若干预支存时,数量由协会理事会决定,所有会员的预支存时不得有别。
- 预支存时全部用完时,其助人所得存时不足预支存时的1/3者,再受助前,需以现金付清预支存时费后,才可购买新的存时交换受助。
- 存时为零时本人助人所得超过预支存时1/3者,无需结清预支存时费即可购买存时。
- 会员退会或被开除时,需还清预支存时。
换时月帐和总帐
- 月帐把助人者和受助者的换时记录集中在同一账上。由小组长记录,每月一次上交给总帐。
- 总帐是对各小组月帐的合计,由大组长(如总帐在协会则是会长)直接管理。总帐范围内的存时与取时应始终保持平衡。
- 月帐作为总帐附件,永久存档备查。
- 总帐管理者定期检查月帐显示的个人存时结余与个人换时本上存时结余是否相符。
- 下属会员随时可以要求查阅与本人有关的账目。
- 总帐放在协会还是大组,由理事会根据需要决定,原则是在总帐覆盖的范围内基本能够满足互助。
当选人和工作人员的存时
- 每半年评定一次各级当选人和工作人员的应得存时。
- 小组长的应得存时,由所属小组以2/3多数决定,大组监察员备案;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的应得存时,由大组委员会以2/3多数决定,协会监察员备案;会长和工作人员工作应得存时,由协会理事会以2/3多数决定。在以上表决中,当事人皆不参加。
- 小组长的存时由该组成员分摊之;大组长和大组监察员的存时由该大组所有成员(不含小组长)分摊之;会长、协会监察员、工作人员的存时,由协会全体会员(不含小组长、大组长、大组监察员)分摊之。
- 每个会员分摊的存时,一次性由小组长划拨,留下小组长存时,其余的随上报月帐划给总帐,由总帐划到协会的“公用换时本”上,再由协会会计根据各大组委员会和理事会评定的数额,划帐相应的大组长、大组监察员、会长、协会监察员和工作人员的个人换时本上。
- 个人换时本上没有存时支付上缴的,可以购买存时偿还;也允许暂时拖欠,一有存时便由小组长代扣。对特别困难的会员,由理事会投票减免;对故意拖欠的会员,理事会可投票处理乃至除名。不能偿还的欠时由协会核销
第五节 费用和财务管理
- 本会不收取会员会费。
- 由会员和理事会讨论决定的活动项目,如需会员分摊费用,一事一议。
- 协会财务由理事会支配与审核,动用资金和报销需要会长和监察员共同签字。
- 协会账目定期公示,会员有权查阅账目并质询会长。
第六节 本章程的解释与修改
- 本章程的细化和解释由理事会以2/3多数通过。
- 修改章程需理事会全票、协会全体成员1/2以上通过修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