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
王力雄
我一直自省,是不是我在互联网上提前发布了张思之律师为丹增德勒辩护的消息,造成了后面的变故?然而即使不发消息,我们在和张律师会面时已有诸多便衣警察跟踪监视,该知道的他们早都知道。我提前发消息的目的也是为了以公开化增加程序保证。然而当权者根本不在乎。
就在张律师马上要出发办案前,四川省高法突然变卦,急促地打来电话,说丹增德勒已经自行委托了两个甘孜州律师,在时间上先于亲属委托,且本人的委托也优先于亲属委托,因此张律师无权参与案件了。通知的法官闪烁其辞,说法漏洞百出,连他自己都尴尬。可以相信这决定并非法官本意,否则开始阶段没有必要那样配合,肯定有背后的更大力量插手。虽然法官的理由等于是在自己打自己嘴巴,然而只有这样才能排斥掉张律师。即使我们不相信丹增德勒自己委托了律师,或至少他会更愿意接受张律师,但这时就掉进一个黑洞——除了当局,谁都无法见到丹增德勒,因此他的意见是什么,就由当局任意说。
事后知道,在张律师接到法官通知前,警察已经去了丹增得勒叔叔家,调查他如何委托到北京的律师,并进行斥责威吓。很明显,四川省高法的变故并非单独行为。
这时,原本认为丹增德勒也许有罪的人都改变了看法。因为爆炸案若是真的,完全没有必要使出如此拙劣的手段阻止张律师,非要换成甘孜州本地的律师。以往张律师参与的诸多案件虽然也敏感,却没有受到这种排斥,那是因为所谓“颠覆”、“煽动”、“泄密”之类罪名,如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而爆炸案却没有可以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就是有,要么就没有。一个栽赃制造的假爆炸案,一旦有独立律师介入,立刻就会被拆穿,没有任何狡辩余地,幕后策划者也会暴露于光天化日,这是那些人无论如何不能允许的。
因此,他们只有拒绝张律师,换上甘孜州本地的律师。律师是打开司法黑箱的唯一可能,前提是必须与被告站在一起,而不是仅仅充当法庭上的摆设。甘孜州早已对丹增德勒定了罪,并且开展广泛的“揭批运动”,生活和执业都在甘孜州本地的律师,怎么可能有勇气反对甘孜州当局的定论呢?所以,从这种刻意更换律师的行为,可以断定案子背后必是黑幕重重。
(本文为RFA藏语节目,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