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3月
王力雄
我在甘南藏区见到一位骑摩托车的中年男子,气度不凡,受人尊重。别人介绍他是本地部落的头人。头人称谓过去我只在批评旧西藏的宣传中听过,本以为早已不存在,却又看到了活生生的形象。
头人管辖的范围,基本是过去的部落。头人是推选产生的,不过不是一人一票那种选举,而是由部落中当家的男人们在一起决定。一般谁最合适,大家心里都有数。头人没有工资,没有特权,只是为推选部落办事,因此必须出于公心,善良助人,还得有能力和口才。被大家公认的人,提名后会得到共同认可,也就会被人们当作头人来对待。
因为头人是寺庙与百姓之间的桥梁,头人在被推选后还需要得到当地寺庙的同意,但是却不需要得到当地政府的同意。政府是不愿意承认这种头人的,只是不得不正视现实——在很多问题上百姓不听政府的话,反而听头人的话,尤其是在头人得到寺庙支持时,政府解决不了的问题头人可以解决。政府委派的村长和书记几乎发挥不了作用,大多年老体衰,在岗位上干了几十年,图的就是政府每月给的那点工资,功能只是为两边传话,对百姓说政府要怎么样,再把百姓态度传达给政府,具体问题什么也解决不了。
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地方政府默许头人存在,有时还会加以利用。头人管的事情越来越多,除了调节纠纷,组织民间的佛事活动,往往会延伸到其他方面,如代表百姓监督政府的收税收费是否合理,反对官员的腐败行为,阻止外来资本开矿、破坏生态等。有些地方甚至头人说哪个村长书记不合格,就可以重新选举,说话比政府还管用。这使得在根本上,政府和头人的关系只能是对立的。在这种对立中,政府官员往往用分裂、独立的罪名扣帽子,这反过来又会促使头人产生更强的民族意识。
今天,这种头人制度已经在甘肃、青海、四川各地藏区广泛出现。这是一个重要现象,值得深入研究。现在还不敢断定其中利弊到底如何,但无疑可以视为是一种民间自治的建立。在北京对达赖喇嘛的自治要求断然否定之时,这种扎根于民间的自治却显露出顽强的生命力,正在悄然发展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