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
王力雄
战争方式是否能终结恐怖主义呢?首先,消灭恐怖分子并不容易。美国倾举国之力,本·拉登至今仍在逍遥。其次,并非消灭了恐怖分子就能消灭恐怖主义。恐怖主义是一种意识形态,能够随时制造出新的恐怖分子。改动一下林肯当年的名言,可以这样说:能在一定时间防范所有的恐怖活动,也能在所有时间防范一定的恐怖活动,但是却不能在所有的时间防范所有的恐怖活动——这正是目前的反恐困境所在。
九一一袭击必须具备两个因素才能实现:一是以生命做武器的自杀攻击者;二是有相应资源为后盾。一两个自杀者是搞不成九一一的,需要多人同时赴死才能做到。九一一袭击的十九个参与者是一个深思熟虑、视死如归的自杀群体。他们事先进入美国,办理合法身份,学习飞机驾驶,彼此协调配合,也离不开组织和资源方面的支持。那么是什么能够形成自杀攻击者的群体,以及提供相应的资源呢?
九一一之后,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说」热起来。但是在我看,应该说是族群冲突才比较准确。族群由人组成,进行冲突的是人。文明是划分族群的因素之一,却不是族群本身。文明可以被当作族群之旗,就像军队在战场上跟着战旗冲锋,但不能说进行战争的是战旗。当一个族群受到挫折的时候,会产生共同的焦虑,凝聚为进行冲突的动力。尤其是历史上具有强烈自豪感的族群,在现实中屡屡面对失败耻辱,甚至产生灭亡在即的危机感时,更容易化作族群仇恨。九一一袭击的成功要具备很多条件——严密的组织,巨额资金,系统的安排与配合,绝不出卖的忠诚,一呼百应的支持等,那是单枪匹马的恐怖分子或黑社会式的团伙罪犯无法拥有的。尤其是其中的关键——自杀攻击者,更是必须有精神的激励。尽管本·拉登有钱,死士却不是用钱买的。重赏之下可以有「勇夫」,但「勇夫」却是要活着享用重赏。恐怖主义是一个系统,只有在族群的土壤上生长,也只有整个族群的仇恨能够驱动,以及靠族群凝聚形成的资源来供养。
因此,消灭恐怖主义,根本是在消除族群仇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