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月
王力雄
甘地、马丁·路德·金、达赖喇嘛一脉相承的非暴力抗争,在前二者那里取得了成功,在达赖喇嘛这却陷入困境。
原因在哪里?非暴力抗争需要具备三个前提才能产生作用:第一个前提是对手还有良知,非暴力抗争的一方用自己经受的苦难,使对手难以承受良心的谴责而让步,如马丁·路德·金所说“我们忍受苦难的能力会耗尽你们的仇恨。在我们获取自由的时候,将唤醒你们的良知,把你们赢过来”;第二个前提是需要对手具有法治。甘地当年与英国殖民当局斗争,经常利用英国法律打官司。在英国的法治中,如果能够抓住对方不合法之处,通过法律程序击败政府是有可能的;第三个前提是要有民间社会存在,也就是社会有民间组织和团体活动的空间,起到动员和组织的作用,从而使非暴力抗争的一方不是一盘散沙,能够团结和相互协调,非暴力抗争才可形成规模,产生效果。而这三个前提在当今中国却不存在,专制政权既没有良知也没有真正意义的法治,同时限制和扼杀民间社会,因此达赖喇嘛对中国政府的非暴力抗争,只如蚊子叮牛角。
目前的非暴力抗争手段都是被动的,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北京政府最终是否让步。不管在国际上取得多少声援,有多少议会为西藏问题作出决议,发出多少谴责,以及西藏流亡者的示威抗议、绝食自焚等,都不会直接产生效果。尽管可以构成对北京的压力,但除非北京对压力做出让步,才算有用。若是北京不在乎,对压力不理睬,就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效果也就等于零。以中国目前的状况,还看不出有什么压力能迫使它在西藏问题上让步,所以为此进行的非暴力斗争始终看不到前途。
我个人完全赞成达赖喇嘛的非暴力原则,但是针对中国和西藏目前的现实,必须找到一种新的非暴力抗争手段。那种手段的作用不需要通过对方让步来实现,而是取决于自己。行动一步就会前进一步;自己做多少,得到的胜利也就有多少。只有找到这样一种与过去不同的非暴力抗争手段,才能把命运掌握到自己手中,而不再取决于当权者是否给予恩赐。
(本文为RFA藏语节目,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