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
王力雄
最近,受喇嘛久美的家属委托,两名汉人律师去甘肃与警方交涉后,喇嘛久美获得释放。这使一些被关押的藏人家属燃起希望,是否可以通过聘请汉人律师帮助自己被关押的亲人?
如果有真心帮助当事人的律师介入,的确会有帮助。至少中国宣称自己是法治国家,并且颁布了诸多法律,不能全然不顾门面。中国之所以出现维权律师的群体,日益活跃,并且发挥一定作用,这是基础。
比如,在没有律师介入时,明明是几十名警察在众目睽睽下抓走了喇嘛久美,却没有任何手续。当亲属去公安局问情况时,各个部门都推脱不知道。人到哪去了,到底是什么状况,几个月音信全无,似乎一个活生生的人就被人间蒸发。喇嘛久美的亲属不会说汉话,不熟悉法律条文,也不知道如何与官僚机构打交道,连该进哪个门都找不到,只能被推来推去,百般无奈,得不到任何进展。
但是律师介入不一样,律师首先要查出人到底哪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抓人时必须出示文件,并要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把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如果既没有出示文件,又没有通知家属,且查问不到下落,律师就可以报绑架案——一个伪装成警察的团伙绑架了喇嘛久美——之所以断定是伪装的警察,是因为在实行法治的中国,代表国家进行执法的警察不可能不按法律办案,不可能没有手续就抓人,也不可能把人抓走石沉大海,因此要求公安机关对绑架案进行立案侦查。
在律师的这种追问下,事情会有一定进展。那些对老百姓不讲道理的部门,对律师往往会保持几分忌惮。因为如果他们对律师也不讲道理,律师可以指出他们的违法之处,对他们提出新的起诉。律师进行起诉一般会证据确凿,让他们陷入被动。
所以,寻求律师的帮助是应该的。去年西藏事件后,一批汉人律师曾联合发表声明,愿意为遭逮捕和审讯的藏人提供法律援助。这次为喇嘛久美提供援助的,就有参与发表声明的律师。这些律师除了出于个人良知,也是希望通过他们的行动,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弥合由当局造成的汉藏民族之间的裂痕。
(本文为RFA藏语节目,转载请注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