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
王力雄
在甘孜州法院于2002年12月2日判决丹增得勒死缓、洛让邓珠死刑后,丹增得勒不服判决,提出上诉。我随之起草了的致全国人大、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法的建议书,由24位以汉族为主的各界人士连署
建议书提出,当地群众和海外各界质疑丹增得勒案件,主要是因为审判过程不透明,无法听到当事人自己的辩护,也无法对案情进行追问和独立调查。这种黑箱运作是中国司法没有公信力的主要障碍。如果一个受到当地藏族百姓广泛爱戴的活佛被不透明的审判判刑,即使他真有罪,也会被说成汉政府对藏民族的迫害,埋下导致民族冲突的隐患,也为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正在恢复的对话增添干扰。因此,保证上诉审理过程的透明、公正至关重要,是消除各方对此案的猜疑,避免伤及汉藏民族关系的关口。为此建议在上诉审理过程中采取三项措施:
一、由连署建议者聘请四川省以外的独立律师为二人进行辩护;二、允许国内外媒体充分采访案件的上诉审理过程及相关人员;三、邀请海外藏人代表到场观察上诉审理过程。
建议书指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确掌握犯罪的确凿证据,甘孜州法院的判决的确公平无误,采纳上述措施对国家、汉藏民族和中国司法系统的信誉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各方面也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口服心服。
建议书以挂号信寄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但始终没有得到任何回音。这结果并不出人意料,虽然中国权力机关总是给自己冠以“人民”二字,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等,实际对人民从来不屑一顾。倒是建议书在互联网上公开后,几天内便得到一百多位各界人士的签署支持,有作家、学者、编辑、记者、教师、律师,也有医生、设计师、学生、佛教居士等。那是中国民间利用网络以真实签名表达诉求的早期活动之一。现在再看当年的签署名单,首批建议人中的刘晓波被判11年徒刑, 师涛被判10年徒刑,张祖桦、余杰、冉云飞、廖亦武、浦志强等不断受警方骚扰,萧翰被停止授课;后来的签署人中,杜导斌在监狱中,赵达功刚被抓,李剑虹不让回国,卢跃刚被停止工作……在同一专制制度下,藏人汉人在很多方面有着共同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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