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
加强政权同质性
是遏制西藏分离主义的当务之急
——兼论建立西藏干部团
·王力雄·
达赖喇嘛自获1989年诺贝尔和平奖以来,在国际社会的活动能量增强,以其为核心的西藏分离势力采取了更为咄咄逼人的态势。甚至宣称要组织国内全体藏民投票公决,使西藏分离主义获得他们所谓的“合法性”。这虽然有蛊惑成分在内,但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达赖集团对控制藏民族以及对国内藏区进行渗透的信心。不能简单地认为只是一种夸口,为什么他们过去没有这种气势?需要认真反省这些年治理西藏的现实与问题,主权控制是否有削弱?西藏分离势力的威胁是否在增强?目前的一些端倪有没有可能发展成后患?居安思危,西藏目前的状况已经不容掉以轻心。
一、民族关系的准则是“异质同构”之平衡
多民族结合为一个共同国家,是一种“异质同构”的关系。所谓“异质”是不同民族在种族、历史、文化等方面具有性质上的差异,“同构”是性质不同的各民族结合于一个共同的政治架构,服从同一主权。
异质和同构是一对矛盾。完美地处理一个国家内部的民族关系,在于二者的平衡。异质和同构缺一不可,不向任一方偏斜。既容许和保证异质存在,尊重民族差异,提供各民族——尤其是少数民族——按自己民族特色发展的空间,又能够抑制狭隘民族主义,防止民族对抗和分离,保证国家主权的稳定与巩固,实现不同民族在统一的政治架构下和平共处与共同发展。这就是异质与同构的平衡。
六、七十年代,我国处理民族关系的失误在于过度向同构倾斜,人为地消除不同民族的异质性,一定程度上压制了民族权和人权。改革开放以来,在民族关系上实现了更多的公正与民主,实现了可贵的社会进步。然而由于缺乏异质同构必须平衡的意识,没有系统配套的政策设计,导致某些方面又出现反向失衡——即过度向异质倾斜,形成新的威胁国家同构的不稳定因素。
相对来讲,这个问题在西藏比较突出。
二、西藏的强异质性
与国内其他少数民族地区相比,西藏有几个特点:一是民族构成单一,西藏自治区境内人口总数的95%是藏族;二是交通不便,与内地沟通比较困难;三是高原地理所决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与内地差别很大,且难以改变;四是藏文化自成一体。以这几个先天特点,已经决定西藏社会在全国各民族之中,具有相比之下最强的异质性,然而西藏还同时存在一个后天形成的“怪圈”,更加强化西藏的异质性。
这个怪圈就是:
●改革开放后中央政府对藏政策的主要进步之一是落实了宗教自由,这一进步为国际瞩目,只可继续,不可逆转;
●藏民族传统上全民信教,落实宗教自由使全民信教在西藏重新回潮,并具有反弹性质;
●宗教的机理决定信教者对宗教领袖一般都采取盲目服从的态度;
●达赖喇嘛是西藏宗教的最高领袖;
●达赖喇嘛同时坚持西藏分离主义,又是国家敌人。
这个怪圈是当前西藏许多矛盾产生的根源。
中央政府对西藏落实宗教自由,本是为了争取藏民族对国家的认同。然而上述怪圈的存在却使达赖喇嘛能以宗教领袖的身份,行国家敌人所为,利用藏族人民从宗教角度对他的盲从,在政治上推行西藏分离主义,煽动民族情绪,分裂国家主权。而我们的的困难在于,明明知道宗教是达赖的基本力量所在,反而还得投资修庙(从1980年到1992年,西藏的自治区及地区二级政府共投资2.6亿元,修复寺庙1480座),把宗教人士请进政协、人大,对宗教的迅猛发展只能旁观。在这个不断加速滚动的怪圈中,国家只能力图把达赖喇嘛分成两个范畴,对宗教领袖的达赖不干涉(还要尊重),对国家敌人的达赖坚决反击,予以限制。精确地掌握这种区别对制定政策者也许不难,然而对普通藏族群众,让他们将领袖的达赖和敌人的达赖区分,五体投地地崇拜一个领袖达赖,同时又旗帜鲜明地反对一个敌人达赖,则是一件无法指望的事情。
这个怪圈正在不断推动西藏社会向更强的异质状态倾斜,形成对国家主权公开或潜在的、而且不断增长的威胁。
三、最大威胁在于政权异质
如果一个异质的民族,其政权也是异质的——即其政权是地方化和民族化、而非国家化的,就很容易成为独立于国家主权的政治实体(尽管不一定公开打出旗号)。我们往往用“有组织、有纲领”描述最具危险性的反叛,政权能对全社会进行组织,贯彻纲领,是可以造成整个民族及其土地与国家主权分裂的的唯一整体性力量。所以,异质的民族社会加异质的政权,是对国家同构最大的威胁。
历史上,直到十四世达赖喇嘛59年出逃印度以前,西藏一直保持一个地方化和民族化政权。其政权体系各级人员,皆以效忠西藏地方领袖(达赖、摄政王、噶厦)为先,而以效忠中央为后,甚至根本没有在西藏政府之上还存在一个中央政府的意识。虽然从清朝雍正年起中央政府就开始向西藏派遣驻藏大臣。乾隆年颁布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更将西藏的行政人事权、宗教监管权、军权、司法权、外交权、财税权统统集于驻藏大臣,使其权力在名义上“有超于各省督抚”,但由于未能建立与中央同质的地方政权,驻藏大臣的指令唯有通过地方领袖下达才能得到执行,使实质性的权力始终控制在地方领袖手中,西藏也始终保持着独立于中央的自成一体。以至《卫藏通志》只能对驻藏大臣的地位感叹:“所有藏中之事,听任达赖及噶布伦等率意径行,大臣等不但不能照管,亦并不预闻,尽成虚设”。这就是为什么有些历史学家坚持认为那时的中国中央政府对西藏只有宗主权而非主权的原因。
古代世界未形成国际社会,西藏在其地缘政治环境中别无选择,只有认可中央主权才能获得其所需的保护和仲裁,同时她也没有反抗中央政权的实力。但是这种迫于强力威慑,或出于利益需要而维持的表面同构是脆弱的,平时可能不暴露,一旦有合适时机(大都在中央控制衰落时),异质政权就可能带动异质社会与国家主权分离。清王朝垮台时的“西藏独立”就是这样一个过程。当时的国际形势已经打破了旧的地缘政治,西方力量的介入使西藏政权有了选择新靠山的可能,而内地动乱使国家无暇西顾。当时的西藏政权只需采取很简便的措施——赶走驻藏大臣及有限的内地驻军,就能在历史进程中制造出一段与中央主权分离的既成事实。那段分离至今还被西藏分离主义者当作西藏曾是独立国家的“历史根据”。与此相同的戏剧在1949年国共易政的时候又重演了一遍,内在逻辑与上一次一模一样。这样的历史教训告诫我们,只要被一个异质化的政权控制西藏,西藏的稳定就禁不起历史波折,中原起风,西藏就会有浪。要想在西藏真正巩固主权,就一定不能允许西藏再出现异质的地方政权。
四、西藏地方政权的异质化倾向
59年“平叛”以后,中央在西藏建立了绝对同质的政权,西藏稳定和主权巩固在那时达到空前程度。那时的失误在于把同质化强行扩展到民族文化传统和社会生活方面。改革开放纠正了失误,对民族社会的异质方面采取了宽容政策,但由于缺少平衡意识,就事论事地“纠错”,把对社会异质的宽容扩大到政权建设上,从而使西藏地方政权出现异质化倾向。
所谓异质化倾向,并非说西藏出现了另一套权力体系。西藏地方政权的体制、运作方式、人事任免、与中央的关系都没有变化,与内地也都相同。但是在不变的外表之下,政权的本质却在向地方化和民族化发展,主要表现是组成地方政权的干部成分及意识形态发生了变化。
西藏地方政权干部成分的首要变化是内地籍干部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都大幅度下降。七十年代的西藏几乎每个公社都配有内地籍干部。八十年代初内地籍干部大内调,仅从人口统计所表明的——西藏汉族人口从1980年的122,400人锐减到到1985年的70,900人(目前约为66,000人),减少42%的变化,就可略见西藏内地籍干部流失的程度(西藏有户口的汉族人口大部分是干部职工)。何况早期进藏的干部有较多的奉献精神和牺牲精神,吃苦耐劳,战斗力强,从发挥的作用上计算,与现在进藏的内地籍干部远非一对一的比例;
第二,目前的西藏党政机关不但已经以民族干部为绝对多数,各级领导岗位的绝大多数一把手和主要领导职位,以及财政、公安、司法等要害职务,也都由民族干部担任。可以说,西藏的政权现在已经基本被本民族干部掌握;
第三,基层干部队伍越来越薄弱。干部流动的基本指向是从下向上,从边远地区向腹心地区,从自治区内向自治区外。除了后一个指向是专对内地籍干部而言,前两个指向是内地籍干部和民族干部共有的。目前西藏乡一级政权几乎已没有一个内地籍干部,县级政权中也寥寥无几。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内地籍干部,主要集中在地区级以上的城市。而民族干部中凡教育水平较高和有一定能力的,也都想方设法以各种方式脱离基层;
第四,乡县两级基层干部的“本土化”日益严重。由于基层干部流失,并且缺乏补充来源,只能在当地提拔或聘用。这种在家乡任职的干部多数素质较低,受国家教育少,经验和观念多来自民间,在家乡任职使他们与当地的民间社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很难超脱。
如果西藏是一个主权稳定的民族地区,上述干部成份变化可以视为社会进步的表现。不会影响主权稳定,即使有问题也可以逐步解决。然而因为西藏存在上述“怪圈”作用,这种变化就难免不对主权控制起到削弱作用。
西藏地方政权干部在意识形态方面的变化表现在:
第一、政权作为国家主权的实施机构,无疑应当保持国家立场,然而组成政权的各级干部在现实中首先是活生生的个人,民族、血缘、生活环境、人际关系等因素都会对他起作用。民族感情是人类最基本的感情之一,不可能不对其民族每一个成员的观念行为发生重要影响,民族干部自然也不例外。当分离主义思潮和情绪被“怪圈”推动在西藏社会蔓延,民族干部难免不受影响,从潜移默化的作用到不自觉地被裹挟,以至自觉地“随顺”。这时,地方政权的主体构成如果是民族干部,其捍卫国家主权的坚定性就有待考验;
第二、藏民族是全民信教的民族,藏族干部属于“全民”,不可能超脱宗教。过去的唯物主义教育固然曾使一些藏族干部接受无神论,但近年的宗教回潮已使其数量变得微乎其微。据对西藏大学的藏族大学生调查,完全不信宗教的人数不到5%。目前藏族干部平均受教育的水平远低于大学生,信教的比例只会更高。而只要信教,上述“怪圈”对干部队伍就一样有影响。本应代表国家主权与达赖分离主义斗争的国家干部,却视达赖喇嘛为神明,那么能否站稳国家立场,就有了疑问;
第三、基层政权的弱化使西藏宗教势力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主导了西藏民间社会,形成对“怪圈”作用的推动。基层干部的低素质和在家乡任职,使他们难免不对民间社会采取同情和追随的态度,从而加剧“怪圈”作用。而基层的异质化又会使民族上层人士(包括各级干部)受感染,影响他们的意识形态和行为,把他们的能量(大大超过普通百姓)会合进怪圈作用。如此互相循环,互为激励,形成目前西藏令人担忧的社会氛围。
这种氛围对宗教势力顶礼膜拜,对民间社会屈从讨好,民族情绪日见上升,仇视和排斥内地干部和群众。原本国家至上的气势转为下风。有些过去认为国家是铁打江山,只有跟随国家才有自己利益的人,也开始考虑对未来重新下注。苏东形势的变化加重了这方面的砝码。脚踩两只船正在成为一种“聪明”的策略。有些人主动与达赖势力沟通。从对子女的安排上也能看出这种“两手准备”——一个孩子送到中央民院培养,一个孩子送到印度投靠达赖。一旦“有朝一日”,则能进能退。更危险的是还有一些人迫不及待地企图“洗刷”自己,不但向宗教势力和民间社会投靠,还公开强化民族情绪,主动扮演代言人的角色,领头与国家讨价还价,以取得其所期待的“谅解”,提高个人威信,为“有朝一日”积累资本。这样的干部掌握政权,不但谈不上巩固国家主权,反而已成隐患。
上述政权成份和意识形态的异质化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形成一种“一呼百应”的基础,只要历史提供合适的条件,又被隐藏的分离主义者篡取了地方政权的主要领导职位,无非是一声令下,就可以取得地方政权体系的整体配合,与达赖喇嘛里应外合,通过政权的运作,带动西藏与国家主权分裂。
即使以严格审查保证西藏地方政权的高层领导都忠于国家主权,也一样存在危险。因为只要达赖喇嘛活着,实施反叛的领袖因素就是具备的。当历史催化出现时,现代传媒的遥控或阴谋的暗中传播,都可以造成一呼百应,互相裹挟,连锁反应地倒向达赖喇嘛。前几年的苏东剧变不乏类似先例。少数几个效忠国家的高层领导那时只相当于当年的驻藏大臣,赶走或消灭他们不是很难的事。我们花费多年时间和高昂成本营造的政权体系,就成为达赖喇嘛及其代理人的组织资源和现成工具。
五、保证政权同质的标准
巩固西藏,首要问题是扭转政权异质化倾向,确保政权的同质。而政权同质,说到底,就是构成政权的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以效忠国家主权为至高无上,而非以效忠当地民族为先。
保证这一点,尤其针对西藏存在“怪圈”作用的现实,不信宗教就应当成为现阶段衡量与任命西藏地方政权干部的首要标准。只有彻底不信宗教的干部,才能摆脱“怪圈”裹挟,免受达赖喇嘛影响,在国家主权与西藏分离主义的对垒中,坚定地站在国家一方,把达赖喇嘛当作敌人,为维护国家统一而尽职;
第二项标准是不能有民族情绪。对于不存在分离主义的民族地区,即使干部队伍中存在一定程度的民族情绪也不构成严重威胁。西藏则不同,政权内存在民族情绪,就难免不与分离主义内外呼应,成为其组成部分或补充部分,隐含的威胁不容忽视;
第三是各级政权的领导干部不能在家乡任职。这也是针对西藏的特殊情况提出的要求。藏族干部很难在家乡与本地的宗教势力和民间社会相逆反,这既是世人之常情,也是西藏文化传统决定的。“非本土化”可以使干部摆脱顾虑和制约,放手领导或大胆抵制。在宗教势力日益控制西藏基层民间社会,不断推动怪圈作用的状态下,这一点对加强主权控制,防止政权异质化至关重要。
除非在特殊关头考验,干部对主权效忠与否,平时难以考察。上述三项标准却是显性的,可以掌握,所以,把在西藏加强政权同质性的问题具体化,就应当是坚持和落实这三项选拔干部的标准,将其作为西藏地方政权建设的基本原则。
无疑,立刻要求西藏各级党政部门的近两万名民族干部全都符合这三项标准是不现实的。只要各级政权的主要领导岗位和要害职务都由符合这三项标准的干部担当,政权同质性就有了基本保证。
这样的干部应该首先在民族干部中选拔。只要符合三项标准,民族干部是最理想的人选,有利于实现异质同构的平衡,也有利于在西藏开展工作和团结群众。所以对符合这三项标准的民族干部应当重点培养,破格提拔,委以重任,让他们担负起西藏政权的主要领导职务。
同时,也需要实事求是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各种原因,包括藏民族传统的全民信教和“怪圈”作用对干部队伍的影响,至少在目前,能够完全符合这三项标准的民族干部并不多。还需要借助内地籍干部的充实,才能真正实现西藏地方政权的同质性。显而易见,以这三项标准来衡量,到西藏工作的内地籍干部无一不是天然符合。因此,由一部分内地籍干部担任西藏各级政权的主要领导和关键职务,对于扭转西藏政权异质化倾向,将是一种最快见效和最有保证的方式。
不应该仅以种族性质笼统地把内地籍干部说成“汉人”。且不说他们中间肯定包括其他少数民族的干部,从本质上讲,他们首先是中央派出的代表,民族性已经让位给国家性。他们到西藏,是代表国家对西藏实行治理,而不是民族之间的凌驾。之所以要由国家派人参与西藏地方政权,是因为西藏目前存在分离势力的严重威胁。在特殊时期,中央政府有充分的权利采用特殊手段。
历史上曾有两次在西藏工作的内地籍干部大规模内调,一次是57年,地方工作人员从4.5万压缩到3700人,军队从5万人减少到1.8万人,随后便发生西藏叛乱;另一次就是八十年代,西藏分离势力随之展开狂热活动,制造了一系列暴乱事件。这种历史的经验不能不使人认识到,内地籍干部与西藏分离势力之间,确实存在着一种此消彼长的关系。
六、西藏目前的干部配置困境
内地籍干部的这种作用当前已经被决策机构重新重视。政策也已从鼓励内地籍干部内调转变为重新加强内地干部进藏,同时尽量稳定在藏的内地籍干部队伍。然而眼前面对的实际情况却已变成,一方面动员内地干部进藏工作越来越困难,另一方面过去几十年在西藏建立起来的“老西藏”——即长年在西藏坚守的内地籍干部——队伍,目前正在不可遏止地瓦解,人心沮丧,人心思走。
过去年代拥有意识形态的“精神原子弹”。从进军西藏的解放军官兵,到修筑进藏公路的工程人员,到文化革命中誓言献身西藏的工农兵学员,以及被称为最后一代理想主义者的八十年代进藏大学生,之所以能义无返顾地走上被历代内地人视为畏途的青藏高原,主要是由于信仰和理想的支持。青藏高原的高寒、缺氧和艰苦是对人类生存极限的挑战,祖辈适应低地生活和中原文明的内地人不但身体不易适应,会受损害,更难适应的是西藏的生活环境和生活方式在心理上造成的影响。青藏高原是一个需要以毅力坚守的严酷世界。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忍耐,特别能战斗”来概括的“老西藏精神”,传神地道出了内地人在西藏的感受和处境。
今天已非信仰时代,利益成为价值观的主体,自我成为人生追求的核心。在这种基础上,是绝对支撑不起吃苦、忍耐和战斗的,二者本质上背道而驰。因此,过去为西藏配置内地籍干部的结构基础已经丧失,以“奉献”为核心的动员机制不再发挥作用。自愿进藏的内地干部越来越少,在藏的内地籍干部迅速流失是这种转变的必然结果。
问题在于目前又无法顺应时世变化,把干部配置结构的基础转移到物质利益之上。假如以高出内地十倍的工资,肯定可以吸引一部分内地籍干部自愿进藏,稳定较长时间。但即使国家能拿出这笔钱,也会遇到如何与当地干部平衡的难题。不给当地干部同样工资,至少在理论上解释不通。引起占多数的当地干部的抵触,带来的麻烦更多。如果给当地干部同样待遇,又会出现与当地普通职工的平衡问题,继而与农牧民又怎么平衡,这种环环相扣的制约注定了实行高工资吸引的方法不可行。举例说,本来是为内地籍干部探亲而制定的休假制度,就是因为平衡的需要,不得不全面扩展到当地干部,哪怕他就在家乡任职,天天住在家里。
目前采用的“援藏”是以一种混杂的变通方式解决这个问题。一方面以行政动员代替过去的思想动员,由中央给各部委和各省市分派“援藏干部”名额,作为“政治任务”,要求必须完成;另一方面各部委、省市为完成“政治任务”,则以“物质悬赏”——升官、提级、分房、长工资、解决家属户口等——寻求“勇夫”。虽然未脱离“搞运动”的政治框架,仍然是以中央行政命令为原动力,但是能把人最终派进西藏的实际基础已经转到利益交换。只不过那些利益是由急于完成“政治任务”的部委和省市而非国家提供,一来免去国家负担,二来不直接在西藏兑现,对西藏干部群众的刺激也可以不那么直接。
形式上,这种援藏使内地籍干部进藏问题可以解决一时,但实际效果怎样呢?
首先是时间短,进藏的干部没有长期打算。这种“援藏”不带户口,一般为三年轮换。第一年用于熟悉情况,干不了多少事;第二年回内地休假(在西藏工作一年半后有一次为时四个月的休假,加上路途往返,一般需要近半年),也干不了多少事;第三年已经开始做回家准备,还是干不了多少事。时间这样短,使援藏干部客观上不能了解情况,主观上没有长远打算。他们不学藏语,不发展群众关系,无法建立威信。下级和群众都知道他们来来去去,几年就走,靠不上,从长远考虑,只有依赖本土干部。这也是造成西藏政权的实际权力和权威都在本土干部手里的重要因素之一。
第二,这种以本单位“悬赏”而援藏的干部,能以多大的真心和努力在西藏干好工作,不能寄托厚望。因为“悬赏”与他们在西藏的工作没有关系,呆够了时间就足矣。西藏对他们来说只不过是一个交易。没有切身相关的责任,也没有长期的战略利益。他们的一切都依然植根在原来的环境,只不过短时间地伸进西藏一只脚,到时就走。即便他们中间一些人真有到西藏的个人兴趣,其中猎奇成分也往往远大于工作。如果不能发挥作用,即使“支援”给西藏再多的内地籍干部,所具有的也只不过是形式上的意义。
第三,这种援藏干部最低只下到县一级政权。他们在生活、语言、工作方式上都不能、也不愿去适应西藏乡一级政权的艰苦环境。这既与失去了信仰激励有关,也是现在援藏干部的层次——社会地位及生活水平——都比较高所导致的结果。从反映在统计报表上的学历、资历、职称和级别看,目前援藏干部队伍的质量似乎挺高,然而改变西藏地方政权的异质化倾向,最重要的是从控制基层政权着手,最缺的是在基层具体干实事的“手脚”,而不是坐在上层机关高水平思考的“头脑”。
下到基层,长期坚持,努力工作——这是内地籍干部真正能够在西藏发挥作用的三个基本条件。毛泽东时代之所以能在西藏建立中央政府稳固的主权控制,靠得就是成千上万被称为“老西藏”的内地籍干部在西藏扎根和坚苦卓绝的奋斗。当然,在经济发展、文教卫生、科学技术、工程建设方面,改革开放以后的援藏工作和内地籍专家成就突出,对西藏的贡献很大。本文只是从加强主权控制,扭转西藏地方政权异质化的角度,认为当前这种以“援藏”方式派遣内地籍干部,发挥的作用与投入的成本相比,是不成比例的。
七、建立西藏干部团
如何在意识形态激励机制失效,行政动员能力削弱,又无法实行特殊工资诱惑的现实状态下,能够让内地籍干部不但自愿进藏,还可以做到:1、下基层;2、长期坚持;3、努力工作呢?看似条件和期望矛盾,无法实现。但问题是能够激励内地籍干部在藏工作的是否只有意识形态或物质利益,还能不能找到和建立二者之外的另一种激励机制?西藏干部团的方案就产生于这样一种思路。
干部团的组成及性质:
干部团的所有成员都必须符合政权同质化的三项标准,即:不信宗教、没有民族情绪和不在家乡任职。正象前面所说,对西藏而言,内地籍干部全都符合这三项标准。符合三项标准的藏族干部应优先重点使用。
干部团在性质上是中央政府为加强对西藏的主权控制派驻西藏的代表。各级政权机构的关键岗位和要害职务都应由干部团成员担任。
因此也可以说,西藏干部团的组成人员是西藏各级政权的主要领导干部。
干部团的结构:
与现行政权的金字塔结构一致,干部团内有乡、县、地、自治区四个层次,每个层次亦有正副职之分,实行自上而下领导。
因为只包括主要领导干部,干部团在人数上可以做到少而精。假设每个乡级政权配置2名干部团成员,每个县级政权15名,地级政权40名,自治区政权200名,全西藏现有929个乡镇,72个县,7个地市,干部团总人数需3418人。其中各级干部的比例大约为乡级2500名,县级800名,地级100名,自治区级十余名。
干部团与现行政权组织的关系:
在执行政权职能时,干部团成员与现体制下的领导干部的职能一致。
各级政权机构的一般领导干部、行政干部和专业干部不是干部团成员。他们的职能亦与现体制下一样,在本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皆为干部团成员)领导下工作,并由主要领导决定其提升任免。
干部团作为一个组织,不参与政权的日常运作,其作用只在于为干部团成员——即各级政权主要领导干部——的升迁任免,提供一个独立的架构和序列。(借助政务官和事务官的概念说明:政务官和事务官共同构成政权组织。在政权运作中,事务官服从政务官。二者产生于不同渠道,升迁任免的系统也不同。干部团组织即是一个独立的升迁任免系统。)
干部团的“升迁—退役”制:
这是干部团体制的核心,有以下三项基本内容:
1、基层起步:所有干部团成员都必须从干部团的最低级别——乡级政权职位干起,才可以继续升迁。也就是,所有干部团成员只能从最基层进入干部团,升迁只能在干部团内部自下而上提拔,干部团的中间各层次只有出——退役,没有进——即不得从外部平调干部进入干部团。
2、年龄—级别挂钩:在干部团的升迁序列上,规定相应年龄必须达到相应级别。每一层级别均比内地相同级别年轻一个档次,假设23岁以前被录用为乡级,28岁达到县级,34岁达到地级,42岁达到自治区级。达到相应年龄未达到相应级别者,作退役安排。
3、按级别退役安置:内地籍干部回内地,按西藏退役时相同的级别安排工作(内地单位比西藏同级单位规模大,相当于提拔);自愿留藏可提一级安排。另外,相应的福利措施——如工资提级、安家费、解决住房与家属工作等同时落实并较优厚。还应按在西藏服役的年限及表现授予退役者相应的功勋和荣誉称号。上述一切都须有国家法令保证并由特定部门具体执行。
我认为,只要实行上述三项原则,则无需重建信仰,不用强制手段,不给高工资,就能够保证有足够数量的内地籍干部自愿进藏,并且做到下基层、长期坚持、努力工作。分别从几个方面论证:
即使没有过去那种“统一意志”的精神信仰,也并非没有每个人自己的精神追求。很多人——尤其是有志之士——对事业、荣誉的追求并不亚于对物质满足的追求。干部团体制提供一种明确的升迁途径,只要付出相应的奋斗,就能升迁到相应级别,造就相应事业和得到相应荣誉。这对有抱负的青年会有吸引力。因此,这种激励可以取代过去的意识形态激励,以及目前尚难在西藏实行的高工资激励,成为新形势下促使内地籍干部投身西藏事业的主要激励机制。
同时,干部团体制虽然不实行“当场兑现”式的物质刺激,但从长远来看,已经包含物质利益的因素在内。例如对内地偏远贫穷地区的青年来讲,西藏的艰苦程度可能并不比其家乡高太多,进入干部团却可以使自己成为国家公务人员(而且是乡级干部),领取国家工资。即使未能在干部团得到继续升迁,28岁退役回原籍,安置为乡级干部,与五、六年前离家时的身份也已发生根本变化。这当然有物质利益在其中。内地大城市的青年下到西藏乡一级,环境反差相对较大,但由于他们具有较高素质和较高教育水平,只要努力工作,升迁概率相比较大,升迁速度也会较快。待其退役回内地城市,由于干部团的级别较内地相同级别普遍年轻,他们的事业成就在同龄人中鹤立鸡群,其达到的级别中也包含相应的物质利益。
因此,对干部团成员来讲,他们的物质利益是和事业结合在一起的,二者相得益彰。这种利益将一直以“储蓄”的方式积累增加,提取得越晚,连本带利越高。这样,就无需他们在藏期间支付可能引起西藏干部和群众不满的高工资,也不需要现在对援藏者所实行的事先“悬赏”。
另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干部团体制保证其成员没有后顾之忧。现在西藏的内地籍干部人心思走,原因之一就是前途模糊。许多干部干到四、五十岁才到科级、县级,按现行西藏干部政策往往又当不上一把手。内调后联系工作、解决房子、安排子女等皆需从头开始,全靠自己奔波求人。年龄大,级别低(现在内调还不保证按原级别安排工作),又不熟悉内地情况,常常就是事业到头,不可能再有发展前途了。现行“援藏”方式的干部轮换期限无法加长,与这种后顾之忧也有关系。
而干部团的升迁年龄比内地年轻一个档次,到达年龄能够继续升迁者,可以再向下一个目标努力,不能升迁者有明确的保证回内地得到妥善安置,按原级别安排工作。不论是哪一个级别,他们的年龄在同级别中都属年轻。在西藏奋斗得到的回报,为他们在内地进行新发展提供了基础。这将使干部团成员在西藏能够安心工作,长期坚持,而且尽职尽力。他们在西藏工作得越好,在干部团内达到的级别就可能越高,回内地后的发展起点也就相应更高,回报更为丰厚。这种机制保证干部团成员在西藏努力工作
以干部团体制的年龄—级别挂钩的标准计算,到达退役的年龄,其乡级干部至少在西藏工作五、六年,县级干部十二三年,地级干部二十年,而自治区级干部将在西藏工作三十年,长期化的问题可由此得到解决。
下基层已经不是问题,那是每一个干部团成员唯一的起步之处。从干部团各级成员的比例(乡级2500名,县级800名,地级100名,自治区级十余名)可以看出,这种体制最有意义的一点,就在于其大多数成员都将在乡级政权工作——这是在西藏加强主权控制的关键。
干部团成员的录用:
录用的前提是自愿,再通过干部团方面的审查考核,选拔出忠于国家主权、素质高、身体好、具有一定教育水平的青年。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三岁(以保证28岁未达到县级而退役者能在西藏效力五、六年)。开始工作前需经系统培训。
一俟干部团录用,便成为国家公务员,授予副乡级职位,并享受国家公职人员的所有待遇。为了扭转西藏地方政权异质化的倾向,初期的干部团成员应主要在内地籍贯的青年中招收。如西藏部队或武警部队即将复员回乡的退伍军人,他们已经有了在西藏生活工作的经验,又有部队培养的对国家主权的忠诚、纪律性和战斗力,让他们进入西藏乡一级政权,可以马上成为加强国家主权控制的有生力量。
干部团成员的退役安置:
干部团人数少,在藏工作时间长,以前面的假设的人数为例,平均下来,每年需安置回内地的退役人员仅为乡级干部约300名,县级干部100名,地级干部10名,省级干部2名,(干部团的自治区级干部50岁左右退役回内地,至少还可以工作十年以上)。这个数量对拥有五万多个乡镇、二千多个县的内地来讲,几乎无足轻重,基本没有安置难度。
安置成本也不会太高。即使县以上干部全部由国家提供住房,每年一百多套也不难解决。
干部团体制还具备以下优点:
1、有利于西藏领导干部的专业化
所谓专业化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干部团成员既然以西藏为自身事业,必然会关心西藏,研究西藏。随职位升高,在西藏工作的时间不断加长,对西藏的了解也就越发深入透彻。干部团还可以建立专门学校,定期轮训其成员,并对每一级晋升的干部都进行再培训,使他们逐步成为了解西藏历史文化、能熟练使用藏语言、深谙历代治藏方略、领会中央精神,懂政治、懂经济、懂科学技术的称职干部。第二个方面是由于任职所在地稳定,各级干部团成员熟悉本地情况。提升一般也仍在本地——即其原本隶属的县或地区内提升。被提升者原来所熟悉的情况、人事和各种关系仍然是他在新岗位上工作的基础。而由于原来的隶属关系,他对新岗位也不会陌生。这种状况对于开展工作和实施领导的延续性无疑都是有利的。
2、适宜干部团成员的身体状况:
内地人在高海拔地区长期生活,身体会出现不适。一般年轻时反应不明显,随着年龄增长逐渐暴露。尤其年龄较大时还继续留在基层的艰苦环境,工作和生活条件恶劣,医疗保健跟不上,身体受到的损害就比较严重。这一点是目前内地籍干部难以在西藏长期坚持下去的原因之一。干部团将“年龄—级别”挂钩,相当程度上可以缓解这个问题。最年轻时在基层艰苦环境工作。达到一定年龄,要么退役回内地,要么由于职位晋升,居住地改变,工作、生活、医疗等条件随年龄和级别的增长同步得到改善。
3、可集中解决子女问题:
子女问题是西藏内地籍干部的最大后顾之忧。由于西藏的基层学校藏族特色较浓,不适合内地孩子。把子女带进西藏,尤其是带下基层,教育问题无法解决。而把孩子留在内地,照顾孩子又成为问题。西藏内地籍干部大多与配偶分居两地,迫于这个难题是重要因素。内地籍干部也由此更无心在西藏久留。干部团人数少,年轻化,一般只有县级以上的成员,其子女才到上学年龄。按独生子女计算,整个干部团成员的学龄子女不到千人。在内地(如成都)办一所寄宿学校就可以把全部孩子的教育管起来。即使建最好的校舍,聘最好的老师,买最好的设备,一所学校的花费也不会太多。而能够解脱内地籍干部的子女之忧,对于稳定西藏的积极意义是再多钱也买不来的。
4、培养人才:
干部团体制是一个选拔人才的阶梯。能够自愿到西藏工作者,本身已经属于有事业心和敢于接受挑战的出类拔萃之辈。进入干部团,每个人都必须经受基层的锻炼和考验。西藏的艰苦条件和复杂的工作环境对提高干部素质有极大的好处。从干部团退役回内地的干部,将成为加强当地干部队伍的优秀人选。至少从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来讲,经受过西藏基层的艰苦(骑马、吃糌粑、睡帐篷),内地下乡那种辛苦实在算不了什么。而干部团的晋升体制是在这样一些优秀人选中一层层筛选,百里挑一,随着级别的提升,人才的能力和优秀程度也不断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西藏干部团是一个“特殊学校”,它以其特殊使命培养成员对国家主权的无上忠诚,又通过西藏的特殊环境培养成员开拓进取、独立作战和善于处理民族、宗教、边疆等复杂问题的能力,因此它不仅能够保证为西藏提供人才,对内地和中央也可以成为一个输送人才的宝库。
由于西藏干部团具有独立性强、集团性强、地处遥远等特点,会不会在解决了内地籍干部进藏的同时,又产生其他方面的问题?对此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干部团在西藏不具备“独立”基础
如果在内地实行这种干部团体制,有可能与地方势力合为一体,造成削弱国家控制的威胁。但是干部团在西藏,是置身异质社会环境。其成员除了作为国家代表,与西藏民间社会毫无瓜葛。在西藏工作,干部团最主要的(即使不说是唯一的)的资源就在国家的支持。与国家离心离德者,自己也将一无所有,既不容于国家,也不能为当地接受。所以,干部团成员无论在心理上与行为上,所能依靠的只有国家,包括他们自身的现实安全与未来利益,也全维系于国家。他们的个人命运与国家主权共荣共辱,因此他们必将始终是国家主权最坚决的捍卫者。
2、建立制衡机构:
为了防止干部团内部在任免或提名候选人方面出现任人唯亲、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可以设置一个专门机构负责对干部团成员进行考核监察。这个机构独立于干部团,直接对中央有关部门负责。在决定干部团成员的任命、提拔、候选人的提名方面,此机构将起重要作用。这样,也可以避免因不能从外部平调干部进入干部团,使上级部门对干部团失去制约。
3、完善制度
举例说,假如一个干部团成员于28岁之前刚刚提拔为县级,他知道自己35岁之前已不可能再提拔到地级,不想再在西藏坚持七年,申请退役。既然干部团实行自愿政策,可以批准其退役,但是不能以他刚被提拔的县级、而只能以他任够了年限的乡级安排其回内地的工作。也就是说,没到“年龄—级别”挂钩制度所规定的退役年龄而离开西藏者,退役安置要降一级(工伤等特殊情况例外)。其中乡级干部要求提前退役,降一级即一无所有,恢复被干部团录用前的平民身份,国家也不负责安置。这样的制度将在干部团成员出于事业追求而自愿长期投身西藏以外,又加上一道利益约束,使他们能坚持到退役届满。
这样降级措施不仅适用于主动要求提前退役者,也适用于被干部团辞退者。如果个别干部团成员不好好工作,帮助无效,或犯了严重错误,不适合继续留在干部团内,上级和审查机构可以决定其提前退役。这样的措施可以防止出现为了捞级别混满时间却不好好工作的现象。
干部团可以解决加强西藏政权同质性的主要矛盾,其他问题就都是次要矛盾。只要周密设计,灵活安排,采取恰当措施,相信都能得到妥善解决。
干部团与现行体制的协调:
在干部团序列内,干部团成员的升迁由干部团和并行的监察机构共同考核决定。但由于干部团成员担任各级政权的主要领导,还需要使他们的任免升迁与现行人大选举和群众监督制度相协调。二者并非是矛盾的,反而与人民监督选举相配合,还可以为干部团的良好发展与成功提供另一种重要保证。
所以,由干部团成员担任各级政权岗位的主要领导,凡法律规定须通过选举才能产生的职务,一定要严格按程序进行。这是对干部团成员的重要约束,促使他们全心全意地为西藏人民服务,防止腐败和形成小集团利益,也防止出现民族沙文主义。一方面,通不过民主选举的干部团成员决不强行任命。但是另一方面,通过对候选人的掌握和更换,加上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最终仍然可以保证各级政权的主要领导由干部团成员担任。因为干部团成员大多数都是好的,民主监督机制的制约又能使他们自觉追随群众,一定可以选出使群众满意的人选来。
干部团与现行“援藏”体制的协调:
干部团的职能只在掌握政权。西藏的经济、工程、科教文卫等众多事业,同样需要大量的内地籍专业技术人员。事实上,现在的援藏体制提供的内地籍干部,大部分也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员。所以二者可以并行不悖,相辅相成。
同时,在吸引专业人士方面,可以转向市场原则,实行聘任。工资可以较高,时间不必太长,以完成“合同”、“项目”为目标。西藏只要有干部团的稳定,保持长期化和延续性,就不怕其他方面的人才流动,反而流动更符合市场规律,免去国家担负安置的包袱,也更有利于西藏的建设。
干部团的仪式化与荣誉性:
作为国家主权在西藏的代表,西藏干部团应该具备一定的仪式性,以加强国家主权的庄严与权威。从唯物主义和民粹观点看,官场仪式固然没有必要且应反对,但是西藏的文化传统对仪式有强烈的认同,对权威的尊崇和判断很大程度也靠仪式。树立国家权威,利用这一点是有效的。面对仪式化程度极高的西藏宗教,国家主权代表追求形象平民化并非聪明,在气势上首先就主动放弃了一个重要手段。应该让国家主权的气势——无论是外在的还是内在的——都在西藏成为至高无上的。在这方面,有必要进行适当考虑和设计。
仪式化还能加强干部团自身的神圣感和荣誉感,对干部团成员起到激励作用。干部团除了是一个工作组织,还应同时成为一个荣誉组织,一个功勋团,成为有志建功立业者的楷模,使每一个成员确信自己在做着伟大的工作,必将流芳历史。为此,干部团自身内部亦有必要确立相应的仪式体系。
干部团的公务员化:
为什么历史上西藏变局大都发生在内地政治形势不稳定时期?总结教训,并不全在反叛者的选择时机,还有一个相辅相成的重要因素——治边人员及官兵的个人命运与内地的政治形势关系太过紧密。一旦内地政治前途不明朗,就使他们不攻自破地陷入沮丧和混乱,纷纷盘算个人退路,放弃治边职责,由此使治边的控制能力和镇制能力首先从内部瓦解,造成失控,失控反过来鼓舞反叛者揭竿而起,宣传循环。如果不是这样,哪怕在一时得不到内地支援的条件下,仅以治边者自身的力量迎接挑战,积极出击,随时将反叛遏止在萌芽中,也不是没有可能把握局势,维护主权,坚持到内地政治形势恢复稳定的。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确立法律上的保障,使治边人员获得明确的前途,他们的事业和个人命运只与其治边成绩相关,而不受内地政治形势的影响。无论什么时候,他们都将是国家的功臣,历届政府都会责无旁贷地保障他们的权利和前途。
八、理直气壮地加强主权
异质民族之间的冲突往往是导致主权分裂的最大威胁。当今世界的所有热点几乎都与民族问题有关。在这种情况下,只唱“五十六个民族五十六朵花”的太平调是一相情愿的自我麻醉,拘囿于“自治”的教条也是对未来的不负责任。当年的苏联宪法正是被同样的思路赋予了各加盟共和国可以自由脱离的权利,对后来的苏联解体起了决定性作用。我国人口主体虽然是汉族(93.3%),少数民族地区却占土地总面积的60%,草原面积的89.6%,森林面积的37%,木材积蓄量的49.7%,以及水利资源的50%以上。民族出现问题,对主权的损害一样决非小可。
达赖喇嘛要求的西藏独立并非仅限于现在划分的西藏自治区,而是他所谓的“大西藏”——此概念被他定义为“所有藏人居住区”。那囊括整个青藏高原,包括青海省大部、四川西部、云南北部、以及甘肃南部,面积二百多万平方公里,占中国面积的四分之一。这么大一块领土倘真分裂出去,连中国历代国难危机时的“偏安”之地——四川、以及素称华夏文明中心的陕西都成了边疆。失去屏障,暴露出国家最易致命的“软腹”,从战略上,尤其从国家安全的角度,是绝对不能允许的。
历史证明,受环境和资源条件限制,以及设立边防的需要,人少地广的西藏不可能真正独立,必须依靠一个大国。西藏若从中国分离,夹在中印之间,仅是分离的惯性,也会使她别无选择地倒向印度,何况达赖集团还受了印度收养几十年的“恩惠”。中国和印度交境两千多公里,全部在西藏境内。中印之间有着复杂深刻的领土纠纷和至今未解的战争积怨。印度与西方有传统的密切关系,其综合国力日益增强,军费与军队现代化程度超过我军,且一直以我国为主要假想敌。万一有一天两国兵戎相见,青藏高原在我手中是天险屏障,不毛之地是不怕战火的迂回空间,打起仗来没有顾忌。印度却暴露在南亚平原上,我军以下山之势俯冲,占尽优势。然若被印度控制西藏,青藏高原就反过来成了对方的屏障。印度导弹借西藏之地能打遍我全境。我军将成仰攻之势,大后方成为前线,战争在腹地进行,打起来只能束手束脚。如何能够打赢战争,保家卫国?
主权面前一切让位——这应该成为一个根本原则。管理国家的首要职责就是守护主权,因为不管多大的事——哪怕经济危机、制度瘫痪——只要在留在统一的主权之内,总有办法解决,而且一定能解决。然而主权一旦分裂,就可能永远不再可得。回顾我国历史,这种教训比比皆是,每每想起令人五内如焚。“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而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就是我们千秋万代的常绿青山!
多年来,我们讳言西藏对国家的安全意义与利益所在,只讲国家对西藏的财政拨款、援建工程等等,似乎只有谈“团结”和仁义才能理直气壮,讲控制和利益就心虚。如此造成的结果,一方面是连内地的知识界、理论界、甚至外交界和军界对西藏重要性都不甚了了,老百姓则更糊涂地认为花钱养西藏得不偿失,反招怨恨,不如不要;另一方面敌对势力以口头仁义制约我们的实际利益,使我们被人牵着鼻子,步步被动,为证明仁义而放弃利益,最终利益丢了,仁义也讨不到好。这种宣传上的失误应该尽快扭转。
我个人十余年来九赴藏区。以我亲历,深知社会主义给西藏带来跨越了几个世纪的进步。即使曾有过很大曲折(给汉族人民同样带来痛苦而非仅对藏族),底层藏族人民也是绝对不要再倒退回旧西藏的。这是我们与西藏分离主义斗争的合法性基础之所在。只要真正能够为西藏广大人民造福,为反对西藏分离而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手段就不会得不到西藏人民的理解,也就不必理睬敌对势力的攻击和不明真相的国际舆论。那些打着保护西藏传统文化的旗号攻击一切进步和改革的人往往都是旧西藏的既得利益者,或者是希望其他民族永远保持原始形态以供他们欣赏的猎奇者。西藏人民是要进步的。当万里冰封的雪灾肆虐草原,摇着转经轮的藏族老人对天上投下食品衣物的空军飞机叫出“菩萨”之时,神的概念就已经转移。达赖喇嘛何尝有过对抗天灾的能力,何尝给底层穷苦百姓派过医疗队、文工团,又何曾让贫苦农牧民的娃娃去上大学、当干部呢?
曾经有一段,路上相遇时当年的领主要给翻身农奴弯腰让路。现在,虽然天没有变,理论没有变,但是“怪圈”的滚动和政权的异质化已使翻身农奴失去了过去那种翻身的信心和主心骨。他们又开始自觉地把自己摆在下人位置,远远见到领主,立刻侧立路旁,袖子搭肩,弯腰吐舌。
领主则挺胸昂首。
这是一个警示:西藏又在岔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