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
王力雄最近我去康区,看到靠挖虫草和采松茸,当地百姓的生活水平普遍得到提高。一位老人跟我说,他认为目前的生活水平可以说最好。但他并不因此满足,因为对于他,宗教信仰比生活水平更重要。在当地人民心中,康区的两大事件——康北色达五明佛学院被整肃和康南丹增德勒活佛被判刑,至今仍然是阴影。
几年前,高僧晋美彭措建立的色达五明佛学院遭到当局整肃,四千多名藏族女僧众只许留下四百人;四千多名藏族男僧众只许留下一千人;而上千名汉人学佛者必须全部离开。当局工作组指挥雇来的汉人民工摧毁僧人住房,以让僧众无处存身的方式逼迫他们离开。高峰时一天拆毁一千七百多座僧房。摧毁房屋时尘烟四起,上千尼姑抱头痛哭,震天动地。
2003年1月,甘孜州雅江县的丹增德勒被判死缓。他的俗名阿安扎西,是一位广受当地信教百姓拥戴的活佛。当局指控他策划并指使实施了多起爆炸案,但当地百姓很少有人相信,认定是由于他和当地政府的矛盾而遭受陷害。
甘孜州当局和丹增德勒的矛盾,典型地反映了政权对宗教的干涉,政府对丹增德勒的指控分别为:1、把帐篷寺庙改建为土木结构的寺庙;2、扩建了寺庙;3、修建了一处“念经活动点”;4、指认了两名活佛的转世灵童;5、插手干预另一个寺庙的搬迁。不难看出,这每项指控都属于宗教事务。如果真如中国政府标榜的那样宗教自由,政权不该对任何一项进行干涉。然而政府不但这样做,还宣布:1、取消丹增德勒的活佛身份,责令其只许做一个普通僧人;2、否定他指认的转世灵童;3、规定他不得去其他寺庙参与活动;4、罢免其雅江县政协委员。这中间,除了罢免政协委员可以由当政者决定,其他无疑也是对宗教的干涉。尤其由一个信奉无神论的政党地方分支机构来罢免活佛和决定灵童,简直毫无道理。
这两个当年震动康区的事件,至今被当地百姓作为判断宗教不自由的根据。中国政府若想证明它所标榜的宗教自由,至少在康区范围,需要重新处理这两个事件,实行它所说的“拨乱反正”,才能真正说服当地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