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
王力雄
应该说,中共在“反腐败”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也抓了不少贪官,但是腐败问题不但没有制止,反而日益严重。这是因为专制体制中的“反腐败”会促使官员“黑帮化”,而黑帮化的官员会更加腐败。
官员中普遍存在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虚报政绩、隐瞒责任等,也会面临上级查处、对手检举、媒体曝光、百姓上告等危险,靠每个官员单独防范成本既高,又防不胜防,因此最好的办法是建立联盟,实行一套内部认可的规则,划分势力范围,对批项目、贷款、卖官、发包工程等好处按规则分赃;相互的义务则是不告发、彼此庇护、利益交换等,还有一旦出现漏洞如何弥补,如何惩治叛卖等都有共识,确保对上能瞒住上级,对下能压住百姓,每人都捞足好处,把风险降到最小。
之所以叫黑帮,是因为明面上的“党纪国法”只用于对付别人,其内部实行的却是这种“家法帮规”——作为公权力的政权,演变为内部分赃和官官相护的私利集团。
这种黑帮化的演进过程一般始于下级对付上级的需要,逐层在不同的权力单元内完成,最终普及到政权内部多数单元。黑帮化完成的主要标志是权力单元内不再发生向上告状和检举揭发之事,即使偶然出乱子也能迅速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形成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独立王国”。
专制权力的上级防止下级黑帮化,一般是靠轮换当权者,以新人去破旧人之局。然而这种办法效果有限,因为当权者的任命虽取决上级,其立身基础却在下面。新上任的当权者若是不接受已经形成的黑帮及规则,就既不能做出博取上级满意的政绩,也无法捞取个人利益,只能当一个被架空的光杆司令。所以只要是懂得为官之道者,一般不会真去那样做。
面对权力集团的黑帮,受迫害的老百姓往往是毫无办法的。一些上访者冲破重重阻拦,拼死拼活到北京告御状,就是希望打破当地官员的黑帮。但是且不要说北京想不想管,是否管得过来,即使想管,也往往是面对重重黑幕,无处下手,而访民最终又重新落回地方政府的黑帮手中。
这是中国目前的普遍现实。专制制度不变,不会有根本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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