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败未卜的较量:大陆的犯罪与反犯罪
·严双贝·
大陆自改革开放以来,最大的难题之一即是解决不断增加的社会犯罪问题。从八三年第一次开展所谓的“严打”——即对犯罪实行从重、从快的审判和量刑——以来,已多次使用这种“搞运动”的方式。每次“严打”犯罪率都可一时下降,但风头一过又随即反弹,牰冶浔炯永鳌借八九年六四镇压之余威,九○年的“严打”使大陆的犯罪率在九一、九二两年连续下降,但在九三年之后又开始重新持续上升的势头。据大陆最高人民检察院透露,九三年大陆刑事刑事案件发案一百六十一万余起,到九四年的一月至五月,刑事案件发案总数又比九三年同期上升7.3%。
大陆治安现状形势严峻
在新的犯罪发展趋势中,有几个特点使专家深感不安。一是重大案件所占的比例大幅度上升。九三年重大案件发案五十三万余起,占发案总数的近三分之一,九四年这一比例又持续上升,犚恢廖逶卤染湃晖谏仙0.6%,在重大案件中逮捕的人犯,则增加了39.7%。
二是在重大刑事案件中,以“侵财型”为特征的犯罪增长最快,尤以盗窃、抢劫案为多。犯罪分子开始有意识地选择财物比较集中的部门、部位以及富裕户,有预谋有计划地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一旦受挫,即施以暴力,抢劫杀人,其猖狂和手段之凶残,犃钊舜ツ烤摹>湃杲帐」卜⑸卮笮淌掳讣.2万余起,其中盗窃、抢劫、抢夺、诈骗四类案件就达1.8万余起,加上杀人案件中的图财害命案126起,共占全部刑事案件中的86.2%。
三是农民犯罪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在河南省,九三年处理的八万余名犯罪分子中,犈┟癯煞旨创锝颍2.1%。据检查机关统计,近五年批捕的人犯中,农民成分的人犯已占64%以上。犈┟穹缸锊坏谂┐宓厍⒄梗蚁虺鞘醒杆俾麔
延,成为影响大陆城市社会治安的主要因素。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近年来刑事案件统计资料是有代表性的:1990年农民在市区犯罪占犯罪人数的20.92%;1991年即上升到30.39%,居各类犯罪群体之首;而到了1992年则猛增至50.39%,所占比例已超过城市所有犯罪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是青少年犯罪比例继续上升。四川省刑事犯罪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是青少年所为,而该省高级法院核准的死刑犯中,一半以上年龄不足二十五岁。
另外,以流窜和团伙形式作案的犯罪分子也越来越多,开始向集团化、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流窜犯罪不仅数量大,而且作案流速加快,区域扩大,流向集中。犯罪分子往往采用甲地作案,乙地销赃,丙地藏身享乐的“跳跃式”作案,大大增加了侦破难度。陕西省有关部门调查表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犯罪团伙是由服刑或劳动教养释放人员组成的。其中不乏“二进宫”甚至数度“进宫”之人。这种人对社会抱着一种近乎疯狂的报复心理,犯罪手段特别残酷,往往不计后果。
犯罪日益严重地威胁大陆社会稳定和发展。大陆的国家政权和公安机构为遏制犯罪进行了极大努力,所谓“严打”的战役和各种“专项斗争”一个接一个。然而在这场较量中,犯罪一方看来还是在继续扩大地盘。
犯罪学家论犯罪率上升的原因
今年夏天,大陆各省、市、自治区的党委政法部门的负责人和研究人员,中共中央的政策研究室、高等法院、高等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的有关人士在黑龙江省镜泊湖开会,探讨如何对付犯罪率上升的严峻形势。专家们认为,近年由于社会利益结构的巨大变化和新出现的利益关系,不可避免的导致新矛盾产生,往往成为违法和犯罪的新生土壤。犜诰梅⒄沟耐保瑺传统的社会道德与价值观念受到冲击,人们对物质的占有欲不断膨胀,是“侵财型”犯罪大幅度增加的主要原因。
而改革开放使社会管理机制弱化,不良文化泛滥,成为滋生犯罪的催化剂。当前社会治安管理的突出变化是,人口构成已由单一化趋向复杂,特别是外来流动人口的增多,改变了原来人口相对稳定的特点,旧有的行政、文化社区被打破,进而基层政权的职能被削弱,致使犯罪人员失去控制,任意流动作案。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原有的调处民事纠纷的能力,致使不少民事纠纷转而激化为刑事案件,从区区小事、蝇头小利的争执发展到大打出手,甚至杀人放火。
另外,有专家认为,现行《刑法》对犯罪科刑的规定偏轻偏宽,对同类犯罪量刑幅度大,容易造成执法失衡,出现“人情案”、“随意案”或“金钱案”,公检法部门的腐败势力借此交易,犑钩椭畏缸锎蛄苏劭郏瑺也使社会对执法部门失去信任。
这次会议的文件提出,“当前诱发和滋生犯罪的因素空前增多,拥有犯罪心理的人数剧增,而社会管理机制不健全,各种控制手段跟不上,不得力,尤其是新的打击和预防犯罪的机制尚未建立起来,犯罪分子可资利用的空隙、机会较多……”这个粗线条的勾勒反映出大陆反犯罪专家们的共识。
遏制犯罪难有妙方
专家们原则上都不反对“综合治理”的大政方针,但落实到具体的操作,他们认为根治犯罪的关键是在加强控制,这却和“改革开放”的大局在本质上有冲突。大陆原本铁板一块的社会控制之所以落到今天这种松弛状态,正是这十几年“改革开放”牭慕峁只要改革开放的大局不变,加强控制实际上是无论如何做不到位的,那么消除犯罪滋生的温床,把犯罪解决在萌芽之前,也就在很大程度上只能是一种理想。
因此现实中唯一可行的仍然是老办法——严打,只能以严刑厉法吓住犯罪者。尽管这种手段在法律界一直有争论,这种手段本身即与法的实质有背离,而且事实表明效果也有限。但似乎没有别的选择。一位与会者如是说,在社会状况复杂且短时间难以理顺的情况下,用“重典”以求遏制刑事犯罪,是自古以来的法则。虽然等待罪案形成再加以打击只是“治标”的办法,但是“治标”的办法不等于就不重要,尤其在“治本”的办法缺乏或一时还不能奏效的时候,就更得依赖这种办法,别无选择,这时只有不断加强打击力度,以追究犯罪来预防犯罪。
然而,按照这样一条无可奈何的道路走下去,且不说最终的“严打”要严到什么程度,“重典”重得有无限制,首先要面对的的问题是,随着犯罪不断增多,当局和警方还能不能对付得了?还有没有力量去加强“严打”的力度?目前的状况已是,犛捎诓愠霾磺畹母髦帧盃专项斗争”、“集中打击”、“专项治理”等过于频繁,各地公安机构事实只能穷于应付,已经疲惫不堪,根本无力再上一个台阶。
警察在明处,罪犯在暗处,常常是抓一个罪犯就要动用大量警力。十月份山西大同侦破的“女厕恶魔案”,案犯是一个二十六岁的青年男工,专门袭击上公共厕所的妇女,用极残酷的手段伤害她们。他有时几小时连作数案,有时几个月不露踪影。为捕获这一个案犯,大同市公安局正副局长亲自挂帅,抽调大批侦破能手,几百个警察对158个公共厕所昼夜潜伏监视,牫龆ψ疃嗍贝锷锨耍鞑榱硕畭
至三十岁的男青年13809人,重点审查了327名嫌疑分子。案犯却在这天罗地网中不断作恶,历时三年,总共残害三十三名妇女,其中杀害四人,强奸四人,多名妇女的阴部、肛门被撕裂,被害妇女中五十岁以上的占十九人,年龄最大的八十二岁。最后是在一个偶然情况下,案犯才得以捕获。通过这个案例可略见一斑,反犯罪和犯罪之间,犛惺笔嵌嗝床怀杀壤这就象消灭一只蚊子得用高射炮。有那么多蚊子,要有多少高射炮才够用呢?
正因为如此,牬舐降木炀阉淙涣甏蠓仍黾樱瑺使用起来却日益捉襟见肘。以至笔者曾在陕西米脂听到这样匪夷所思之事:当地四名贩毒分子被判死刑,枪毙一个人需各种花费二千元人民币,只因米脂的司法部门拿不出这笔钱,死刑就一直执行不了。几级司法部门互相推脱,都想把这花钱的事推给别人干。死刑犯却活一天赚一天,已经多活了好久,还将继续活下去。
如果连已判决的死刑都执行不了,“严打”力度的加强和持久还能让人有多少指望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