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
一、 国有企业困境的症结所在
除了产业结构的原因,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是企业的领导层。主要问题是:
1、 他们由上级任命,本质是官员(政客)而非企业家,他们的目的或为升官,或为自身利益,企业只被当作官场阶梯或捞取个人利益的场所。企业被交由这种与企业前途和职工命运没有根本联系的人掌管,搞不好是必然的,搞好是偶然的。
2、 他们造成国有企业的困境,一是以个人政绩为目标的短期行为、好大喜功、竭泽而渔,二是腐败渎职,吃光分光,流失国有资产,或把企业资源窃为己有。
3、 他们除了没有搞好企业之心,也没有搞好企业的能力,因为他们的能力主要是在官场钻营而不是企业经营。
4、 他们和企业职工必然处于对立地位,职工利益不是他们追求的目标,牺牲职工利益却能给他们带来好处而不受惩罚,因此必然导致不公平的状态,使企业成为滋生怨气的温床,然后把不稳定的因素推向社会,转嫁给政府。
5、 即使企业的衰落是出于产业结构的原因,企业领导层的好坏也会有很大不同,因为好的企业领导层会与职工同舟共济,带领企业寻找转型机会,尽早走出困境,而现在的企业领导层则是以产业结构为挡箭牌,赶走工人,吃光企业,彻底败家。
二、 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迫切性
1、 我国现有国有企业 个,其中 个中小企业是目前难以解困的,涉及职工 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 元,如果找不到出路,这些企业的结局只能是自消自灭。而这些国有企业的丧失,带来的将是社会性质的变化,其拥有的国有资产也将随之消失。
2、 马上要进入的WTO,将进一步加剧国企的困境,如果不及早找到出路,可能出现大批国企同时倒闭、大量国企职工被抛向社会的状况,各地各级政府将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和社会问题。
3、 我国目前一方面尊奉马列毛意识形态、一方面工人阶级沦落底层的现状,已经是社会紧张和冲突的根源,如果不能解决国企问题,任矛盾继续发展,必将造成群体性闹事和社会不安定更大规模的扩展。
三、 解决国有企业问题的目标
以稳定压倒一切的思路考虑问题,解决国企问题的首要目标是解决职工的生存,使他们凝聚于企业而不流落社会,使他们能够心安气顺而不是怨气继续增长,政府获得利润的目标只有在这一首要目标达到之后才能提上日程。从这个角度考虑,应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企业维持不散,职工不下岗失业,这是前提,把职工凝聚于企业,不推到社会,一切围绕这个目标。
2、 为此就需要给企业以充分的自治。企业自治可避免什么事都是政府责任、一切不是都由政府担待的局面,职工自己决定命运,选择前途,就得自己担负责任。
3、 在一个即使还处于困难状态的企业,只要能够形成公平机制,职工气顺,就能同心同德,共渡难关。而内部纷争不已,即使是充满希望的好企业也会被搞垮,这样的例子已经屡见不鲜。
4、 企业不散不是靠财政或银行供养,而要达到自谋生路,解决职工吃饭,减轻政府的负担。
5、 吃饭问题解决后,再求发展转型,逐步走出困境,进入良性状态。
四、 如何达到上述目标
归根结底,最重要的就在企业领导人如何产生。必须改变以往的企业领导人的上级任命制,使企业领导人通过选举的方式产生于企业自身——这是企业自治和实现公平的基础,也是保证企业领导人心在企业的前提。同时,由企业自己选择的领导人,肯定比上级任命的领导人更有领导企业的能力。只要这几个问题解决,企业就容易做到聚而不散,自谋生路,内部消化矛盾,减轻社会和政府的压力并且避免冲突。
对此有基于村级民主选举的“村民自治”为先例,二者都是非政权组织,规模也差不太多。企业的不同之处是所有权不属于职工,但对此可以研究,以前企业的发展相当部分实际等于是企业职工的积累,认可职工的股权并非没有根据,何况农村也不是所有权全部属于农民,最大的资产土地就不属于农民,并不妨碍村民自治。
五、 企业自行选举领导人需要避免的问题
不能采用直接选举,因为在一个稍大范围的直接选举,就避免不了如下的弊病:
1、 当选者只会表演逢迎,空许诺,当选后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2、 大范围选举只能是定期的,因此当选者在任期内可以为所欲为。
3、 选举容易受操作和被煽动,导致分裂和派性冲突
4、 当选者为了保持继续当选,在职工与企业上级由冲突的时候,只对本企业职工负责,不与上级配合,从而出现国有企业不服从所有者的现象。
六、 大范围内的直接选举为什么有问题
1、 选举者之间,以及选举者和候选者之间不能充分了解。
2、 不能进行随时选举。
3、 可以玩弄选举花招
4、 当选者不能不受群众局限性的制约
七、 逐层递选制
在企业实行的逐层递选制,可以简单归纳为以下几条:
1、 选举方式:每个班组的工人选自己的班组长,一个车间的班组长共同选车间主任,全厂的车间主任选举厂长……如果往上还有层次(总厂、集团等),以此类推。
2、 选举者和当选者共同构成一个选举层块。任何时间,每个选举层块有二分之一的人附议,就可以进行选举,当选者必须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才能当选;
3、 每个层块的成员共同构成层块的“立法者”,制定本层块的“大政方针”。
4、 当选者负责日常的领导和决策,执行层块的“立法”。
5、 当选者的决策可以被层块成员二分之一的票数否定。
6、 每个层块的决策不可与上级层块的决策相违反。
7、 当选者的副手和工作班子由当选者自己委任,不进行选举。
8、 企业最高层的当选者是企业法人代表。
八、 逐层递选制的原理
请看刊登于《中国社会科学季刊·秋季号》的文章《逐层递选制:原理与方法》,或《自由人心路》(王力雄,中国电影出版社,1999年)。
九、 逐层递选制如何解决问题
首先与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各方一同制定基本规则——如不许任意开除职工,保障职工的权利,不得存在歧视(由此保证不把包袱甩给社会,以及避免出现多数对少数的压迫),保证退休职工的权利和福利等,还有对上级的义务,与有关方面的关系、利益分配等,由全厂职工投票通过,经法律认定,今后的任何决策不得与此相违。而凡是不与规则相违反的一切事务,皆由企业自己做主,外部力量不得进行任何干涉。
逐层递选的机制将在以下方面发挥作用:
1、 企业领导人的任命来自下级,就将形成层层向下负责,最终对整个企业和全体职工负责,企业的管理和经营也就会从企业自身的规律出发,而不再是为了迎合上级需要。只有这样,企业才能成为真正的企业。
2、 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和制约是以多制少,效率远远高于那种自上而下的以少制多,腐败渎职、营私舞弊都不可能逃脱下级的眼睛,也不可能欺骗下级。
3、 由于选举非常方便,可以随时进行,对企业领导人的制约是随时的,因此也是最有效的,从而避免那种在任期内搞垮一个厂的现象。
4、 因为选举是在经验范围内,可以选出各方面平均值最好的领导人,而不会受花言巧语和一时表演的蒙骗。
5、 每一个层块成员的眼界、修养接近,他们共同作为本层块的决策集体,容易达成协调配合,形成最大的智力之和。
6、 逐层递选特有的“理性逐层提炼”和“隔层保护”可以避免决策者受群众局限性的约束。
7、 经验范围内的选举决定每一层块的当选者都必须对下属所有选举者的利益进行尽可能的兼顾,这样一种趋向有利于形成公平机制及团队精神。
8、 企业的最高领导清楚企业须与外界配合,遵守规则,服从上级,对此选举他的直接下级也会有同样的眼界,给他支持,因此他可以不必为了向群众讨好和拉选票而做激进表演,把工厂自治引向与政府对抗和与社会不容。
十、 如何采用逐层递选制
两条途径:
1、 国企问题比较严重的地方政府出于寻找甩包袱和稳定社会的出路,有可能愿意以改革和制度创新的名义(符合高层精神与术语)同意在本地国企进行试验。
2、 由商业机构承包国企,靠经营眼光挑选那种有成功条件、困境根源只在领导层的企业,通过逐层递选制的实施解决领导层问题,就可立竿见影地扭转局面,获得利润回报。
不论哪条途径,企业面貌的扭转都能唤起继续推广的动力。相比之下,后者比较容易由试验者把握,不与现制度正面相对,对外含而不露,因此比较适于最初的试验和启动,而且一旦能获得商业回报,还会增加无形之手的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