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
王力雄
按照法律,党委没有资格在法律判决前指控谁有罪,然而中国的各级司法是被中共各级党委控制的,党报先说出结论,州党委办公室召开了“揭批大会”,在州党委管辖下的甘孜州法院,除了跟着做同样判决哪里还有其他可能?这正反映了中国司法的本质。
甘孜州当局这样做的目的,被认为除了要把视为眼中钉的丹增得勒拔掉,还能一箭双雕。那段时间因为当局摧毁了色达五明佛学院几千间僧舍,驱赶成千上万僧尼离开,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甘孜州境内发生了多起爆炸案,大部分无法破案。这使当地官员面对政绩审核的压力,仕途也会受影响,因此急于找到替罪羊。而破获系列爆炸案不但可以一举解套积累的案件,还能立功,这使得制造案件继而再破案,具有了双重动力。
而对群众的质疑和不满,甘孜州当局则全力打压,其程度可以从一个例子看出:在我帮助丹增得勒上诉时,当地一位名叫塔佩的村民会说汉话,我主要通过他与丹增得勒的亲属沟通。塔佩只是充当帮我翻译的中间人。为此他却被甘孜州当局判了5年刑。
记得那时我和塔佩突然联络不上,终于收到一封不知哪里发来的电子邮件,告之塔佩被捕。这使我极为愤慨,丹增得勒至少还有一个爆炸的罪名,塔佩仅仅因为充当传达者和翻译就会入狱,哪里还有法律可言?
然而我给塔佩家反复打电话,那边一听是我立刻就放电话,后来干脆不再接电话。我可以理解塔佩的家人,塔佩当初敢于帮忙,是因为丹增得勒经常对他们说,中央是太阳,省里是月亮,到了州里剩星星,县里则是漆黑一片。塔佩认为这回有北京的作家、律师、学者帮忙,靠近中央的太阳,一定能够打破州和县的黑暗。结果却不但丹增得勒的结局未改变,连塔佩自己都进了监狱,他的家人怎么可能再指望我们呢?
今天,塔佩的5年刑期已经结束,再不敢参与类似的活动。而丹增得勒还在狱中,遥遥无期。
(本文为RFA藏语节目,转载请注明。)